古甘阿南丹之死

古甘阿南丹(,),是名马来西亚被拘留犯。他被指涉及数项发生在梳邦再也的偷车案,于2009年1月15日遭到逮捕与扣留在梳邦大班(Taipan)警察局。后来,他在1月20日早上被发现倒毙在扣留所内。调查中,雪兰莪州总警长卡立阿布巴卡在沙登医院的验尸发现其死因是因为“肺部有水”。死者的遗体原定在1月22日傍晚被送往蒲种路14哩的兴都教坟场,但是家属选择延迟下葬,以要求进行第二次的验尸。因强大舆论压力,除了总检察长阿都干尼·巴代将它列为谋杀案重新调查外,警方也同意对古甘遗体展开第二次验尸工作。到了3月,马大医药中心的独立法医进行第二次剖验,其结果与沙登医院首次剖验有显著差异,报告指出古甘的真正死因为肌肉钝性损伤,且全身均出现出血迹象,报告亦提到其肺部有积水,但同时说明这并非致死原因。

同年10月1日,涉及盘问古甘的普通警员纳威德兰(V Navindran)被控上八打灵再也地庭,面对两项蓄意致伤死者的罪名,不过被告不认罪,以1万令吉保外候审。2011年1月28日,八打灵地庭法官阿兹兰(Aslam Zainuddin)基于检控方无法提出充足的表面证据,证明被告的罪状,因此宣判唯一警方被告纳威德兰表罪不成立,当庭释放。该判决引起家属不满。然而,莎阿南地庭在2012年6月11日判处纳威德兰两项交替控状罪名成立,判刑坐牢3年。高庭和上诉庭先后维持了该裁决。

2013年6月26日,吉隆坡高庭法官星汉(VT Singham)宣判,古甘家属起诉政府和全国总警长卡立阿布巴卡等五造得直,获得赔偿80万1700令吉。法官同时批评警方疏于职守,公开表明支持警察投委会的设立。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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