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渡時期國家行政法

《過渡時期國家行政法》()或稱《過渡時期伊拉克國家行政法律》(),是伊拉克管理委員會於2004年3月8日簽署通過的法律。2004年6月28日,聯盟臨時管理當局將權力移交給伊拉克臨時政府後,該法律成為了伊拉克的過渡時期的憲法依據。直到2006年5月過渡政府被廢止後展開制憲,並於2005年10月15日全民公投通過取代《國家行政法》。
參見

  • 伊拉克戰爭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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