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条款

两年条款也称二年条款,是臺灣政黨內部職務慣例或承諾協議。「两年」是指立法委员常規四年任期的一半,在比例代表制的全国不分区及侨民选区当选的立法委员,僅履任一半的立委任期,二年任期結束後即辞职,讓不分區名单上排名靠后的人士也可以出任立法委员获得历练。

2011年10月,台灣團結聯盟中央執行委員會決定在第八屆立法院獲聯盟提名在全國不分區參選的候選人,於當選後限定任職立委兩年,當任期屆滿兩年時便要請辭,由台聯的參選名單內的其他獲提名人依照順位替補餘下的立法委員任期,將原本一個立委議席由一人當四年,分割為一個議席由兩人各當兩年。時任台灣團結聯盟主席黃昆輝表示提出「一席立委、兩人做」的兩年條款,目的是要讓更多人有機會出任立法委員,有助較細小的政黨培養人才,使得數量有限的立法委員議席可以發揮最大效益。

2015年11月,時任中國國民黨主席朱立倫討論該黨參選第九屆立法院不分區立委名單時表示為培育黨內選舉人才,朱提出對黨籍不分區立委採用「2+2模式」的構想,要求不分區立委的首批當選人切結在2年後辭職及投入2018年縣市長選舉,接棒的不分區立委經過2年國會歷練後則投入第十屆立法院區域立委選戰,但最終因黨內無法達成共識而放棄。

2023年10月,時任台灣民眾黨主席柯文哲也提出两年条款,並在2024年选出的第十一屆立法委員开始适用。目前该批立委中,吳春城因个人陷入争议于2025年2月提前请辞交棒给刘书彬。2025年8月,民眾黨第二任党主席黃國昌表示2年條款並未變動,但在2026年1月宣布同屆黨籍立委陳昭姿因沒簽兩年條款得繼續留任。,起初按区域和原住民选区的得票数量计算分配名额,該選區在2008年與侨民选区合并后,改为選民根据各參選政党於选前列出的不分區立委候选人名单,給心儀的政党名單投下一票,並且以比例代表制分配政黨取得的立委議席數量。如某政黨在不分區選舉的得票足以取得一個或以上的議席,便根據獲得的議席數量,由該政黨名單中排行靠前的候選人當選。由於選民在全國不分區是投票予政黨的名單,故此不分區立委議席是屬於其所屬政黨,所以全國不分區立委的選票又被稱為「政黨票」。

在全國不分區當選的立法委员如因為離世、辭職或被罷免而出現空缺,無需如區域立委般要進行補選,而是由該議席所屬的政黨從參選時的候選人名單中,排行最前及未出任當屆立委的人士遞補。因此,不分區立法委员可以藉由辞职,使其所屬政黨有更多人能夠出任立法委員。

至今,台湾团结联盟和台灣民眾黨曾經對其黨籍不分區立委有相關規定。

台灣團結聯盟
台灣團結聯盟(現名台聯黨)最先在黨籍不分區立委採用两年条款,達成「三席立委、六人做」。雖然台聯最早執行兩年條款,但之後在2016年立委選舉至今,台聯一直未能取得任何不分區立委席次,導致台聯立委的兩年條款只執行了一屆。

台灣民眾黨
2023年10月,时正在为隔年总统及立委选举做准备的台灣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提出了两年条款的设想,最终接替柯文哲担任党主席的立法院党团总召黄国昌开会後,宣布兩年条款继续有效,并表达自己在兩年條款到期辭任立委後代表民眾黨參選新北市市長的意願。。對於為何推翻兩年條款,柯文哲稱當初招聘陳昭姿時,答應了陳完成「代理孕母」入法,所以陳昭姿的立委任期不應受到兩年條款制約。陳昭姿稱自己簽署的是「代孕條款」而不是兩年條款,若當選後1年內代孕入法,她即可辭職,若代孕未入法,她可能當立委至2028年才卸任。

然而民眾黨在2024年立委選舉前後一直重申堅定執行兩年條款,反覆宣示第一梯隊不分區立委任期最多兩年從而讓更多人可以進入立法院是民眾黨的制度承諾,也一直沒有發報對陳昭姿有特別安排,各界預期該黨有7名黨籍立委在2026年1月快要因落實兩年條款而一同辭職及交棒給第二梯隊之時,陳昭姿突然宣布其不用因兩年條款辭職,旋即引起黨內外質疑隱瞞且自毀制度。民眾黨即將因兩年條款辭職的不分區立委麥玉珍、林國成皆批評以法案是否通過作為不辭任立委的條件不合邏輯,又因為在野的中國國民黨和台灣民眾黨的立委人數已控制立法院,當屆立法院由在野陣營提出如憲訴法修正案等極具爭議的法案也在藍白合作下全部通過,所以在野陣營兩年來仍未將代孕入法,導致陳昭姿需要留任也備受質疑。

接替记录
第八屆(台灣團結聯盟)
第十一届(台灣民眾黨)
相關條目

  • 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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