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軍第三十八師師長 張自忠]]
廊坊事件,是指1937年(昭和12年)7月25日至7月26日在中華民國北平市(今北京市)近郊安次縣(今廊坊市)的廊坊車站(今廊坊北站)發生的中日間武裝衝突。部分史料中亦作「郎坊事件」。
背景
在七七事變爆發後,雖然雙方簽訂了現地停戰協定,但國民革命軍第二十九軍仍於7月13日在大紅門炸毀日軍卡車,造成4名日軍死亡(即大紅門事件)。7月14日又殺害日軍騎兵。廊坊事件發生後,7月26日日軍支那駐屯軍司令官獲得日本陸軍參謀總長授權,可行使武力。27日正午,日軍要求二十九軍撤離盧溝橋與八寶山,28日正午前則要求撤出北平城及西苑部隊。
然而,中方在北平廣安門挑起廣安門事件後,日軍撤回前述勸告,轉而向宋哲元(時任冀察政務委員會委員長兼二十九軍軍長)宣告軍事行動,並要求中方撤出北平城,以避免城內戰火。日軍自7月28日清晨起,對北平、天津地區中國軍展開攻擊,並發布公告,聲稱此舉並非針對河北民眾,亦無意圖獲取華北,而是為了保護列強權益及僑民安全。隨後兩日,日軍全面擊敗中國軍。
日本方面的觀點
自盧溝橋事變以來,天津—北平間的日軍軍用電線多次遭中國方面切斷。7月25日,廊坊附近通過中國軍兵營的日軍軍用電線故障,支那駐屯軍遂事先通知中方,並派出通信隊,由第20師團麾下步兵第77聯隊第11中隊(中隊長五之井淀之助中尉)護送。當日下午4時半抵達廊坊,與國民革命軍第二十九軍第三十八師第113旅第226團交涉後,開始進行電線修復。
相關條目
*盧溝橋事變
*通州事件
*廣安門事件
註腳
注釋
出典
參考文獻
*
*
*
*
*
外部連結
*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