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亚拉巴马州第二号宪法修正案(又称跨种族婚姻修正案)提议删除该州禁止异族通婚的条款。事实上,美国最高法院在1967年已使异族通婚在全国范围内合法化,此次表决仅具象征意义。修正案以59.5%的赞成率获通过,领先19个百分点,但全州有多个县反对票数超过支持票。亚拉巴马州亦是最后一个正式废除反异族通婚法的州,早于其一步的是1998年的南卡罗来纳州。
背景
1901年通过的《》明文禁止异族通婚,其中第四条第102款规定:“议会不得通过任何法律授权或承认白人与黑人或黑人后裔的婚姻。”然而,自1967年美国最高法院在里程碑式的中推翻反异族通婚法起,该州的异族通婚已属合法。修正案的措辞刻意避免被解读为承认同性婚姻。
支持与反对
《安尼斯顿星报》支持该修正案,呼吁“无脑投同意”,并批宪法现状“非常尴尬”。时任比尔·普赖尔支持该修正案,称其将废除宪法中“种族主义且不道德”的部分。同时他还警告称,若此案遭否决将使外界对亚拉巴马州观感恶化,会对该州经济造成损害。“”和“”也不反对这一修正案。
反对声主要来自(一个主张南方独立的小党)此后查普尔还试图通过法院推翻修正案。
修正案修改了《亚拉巴马州宪法》第四条第102款。原文为:“异族通婚法:议会不得通过任何法律,以授权或承认白人与黑人或其后裔的婚姻。”修正案在其后增补一句:“本条已由第667号修正案废止。”2000年亚拉巴马州选民构成约为73%白人、25%黑人,这意味着修正案得到相当数量白人支持,支持与反对的白人比例大致相当。《二十世纪的亚拉巴马》一书称之为“白人态度的显著转变”。
分析与后续
在1967年拉文诉弗吉尼亚州案裁决时仍有反异族通婚法的17个州中,亚拉巴马州是最后一个正式废除的州,早于其一步的是1998年的南卡罗来纳州。该修正案的通过也鼓励了其他州清理宪法中的种族歧视性条款,如新墨西哥州和堪薩斯州禁止亚裔拥有土地的法律。
《蒙哥马利广告报》专栏作家奎因·查特蒙撰文称,修正案获通过固然可喜,但四成选民投下反对票令人遗憾。他表示难以理解为何有人反对第二号修正案,并指出尽管不少白人支持,但种族关系仍需大幅改善。
该修正案在查普尔诉州政府案中遭到挑战。2000年9月29日,迈克尔·查普尔提起诉讼,称修正案在选票上的描述不当,因而无效。但最终被法院驳回了他的诉状。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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