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大綜合经济区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依据区域发展特征划分的经济地理區域,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发展研究中心于2005年6月发布《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与政策》报告,將中國各省市與自治區(不含香港、澳門兩特別行政區與未實際統治的台灣)劃分為八大综合经济区。旨在为“十一五规划”及以后的区域发展战略提供更科学、更精细的依据。它打破了简单按地理方位(东、中、西)或行政区划的划分方式,更侧重于区内经济的联系性、互补性以及自然地理的连续性。該劃分法是一个学术和政策研究层面的概念,并非正式的行政区划;主要用于国家制定区域发展规划、分析区域经济差异和协调区域发展政策。
綜合經濟區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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