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其主要含义中,犹太诫命或米茨沃特(、、)这一希伯来语单词指的是一系列由神颁布的、需要作为宗教义务来履行的诫命。犹太律法(哈拉卡)的绝大部分内容即包含对这些诫命的探讨。根据犹太教宗教传统,此类诫命共有613条(合称“613條戒律”)。
“米茨沃特”一词的次要含义则是指为履行此类诫命而采取的行为。故而该词也被用来表达个人遵守律法的善举。其表达包含着超越单纯律法义务的真挚情感,例如“要爱人如己”(《利未记》19:18)。
某些戒律的目的在《妥拉》中有明确规定;然而,《塔木德》里拉比们的观点却分为两派,一派追寻戒律的目的,一派则不去质疑其目的。前者认为,如果人们理解每条戒律背后的原因,将有助于他们遵守和履行戒律。后者则认为,如果每条戒律的目的能够确定,人们可能会努力实现他们所认为的戒律的最终目的,而拒绝戒律本身。
参见
- Aveira (Transgression)
- 達摩
- Emil Fackenheim
- Fard (Islamic)
- 西奈山上颁布给摩西的律法
- Mitzvah goreret mitzvah
- Pay it forward
- 挪亞七律
- 道
- 志願服務
- Mitzvah Campaigns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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