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登明

白登明,字林九,清代奉天盖平人,隶属于汉军镶白旗。

顺治二年(1645年)拔贡,顺治五年(1648年),被任命为河南柘城县知县。当时正值战乱之后,各地民变四起。白登明治理风格崇尚严肃,擒获各路变民首领并依法处置,使得境内安宁。他多方招抚流民,停止增派河工,制定条例鼓励农耕和读书。顺治十年(1653年),政绩考核为最优,升任江南太仓州知州。刘河北支有处朱泾,是宋代范仲淹所修新塘的遗迹,早已淤塞。白登明向上级请求,疏浚河道五十里。巡按李森先知晓他的能力,又让他主持开挖刘河六十里,于是震泽以北的诸多河水都得以导入海中,旱涝灾害有了防备,为全州带来益处。

他整顿赋税,革除额外损耗,昭雪冤案,访察政务利弊,所揭发的问题总能切中要害。邻境有受冤屈的人,到上级官府申诉,上级常把案件交给太仓州审理。海滨居民因战乱流离失散,白登明召集百姓开垦荒地,使那里重新形成村落。九月,反清势力攻打刘河堡,白登明全力防守,敌军退去。因他用云南的协饷来应急军饷,最终被弹劾而罢职。太仓州百姓列举他的政绩请求留任,未能如愿,他因此被废黜二十多年。
康熙十八年(1679年),清廷对台湾郑氏用兵,福建总督姚启圣、巡抚吴兴祚了解白登明,代为缴纳钱财,上疏举荐,他被起用任命为高邮州知州。当时正逢旱灾蝗灾,接着又发大水,湖水上涨,清水潭堤坝决口,他筑堤防御,严禁小吏克扣工款。第二年又遭灾,他再次请求减免赋税、赈济灾民,劝富民分粮,救活无数百姓。当时三藩之乱刚平定,军事文书仍很繁杂。白登明与百姓约定,凡是供应驿站差役,听到笳声就前来,避免耽误农时。上级有征调任务,他不轻易答应,因积劳在任上去世,家中贫困没有多余财物,州民凑钱为他办理丧事。他被列入名宦祠祭祀,乡民多绘制他的肖像建私祠祭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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