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兆鵬(),原姓梁,榜名姓黎,字少南,廣東廣州府新會縣古勞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羅兆鵬是嘉靖二十八年(1549年)己酉科廣東鄉試第五十四名舉人,授長樂教諭,四十三年(1564年)陞長泰知縣,修築良岡書院教育士子,又判決長期訴訟的案件,當地盜賊多出沒,他首先提倡建城並親自實行,長泰因而成為巖邑,福建巡撫汪道昆、譚綸、監察御史李邦珍、陳萬言均上奏舉薦他,隆慶元年(1567年)晉秩改寧洋知縣,卻因被要官中傷而辭官回鄉,長泰、寧洋兩縣均為他立祠祭祀,在家鄉時得知有官員的女兒陪嫁到武官家,於是高價贖回該女子送歸其母家,後來該女子為貴顯人家之妻。
引用
參考文獻
*道光《新會縣志》·卷六·選舉
*道光《新會縣志》·卷八·人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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