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座總書記官

宗座總書記官(英語:Protonotary Apostolic;PA),是羅馬教廷中最高級別的非主教團成員的頭銜,或在羅馬以外,由教宗授予頭銜的神職人員,和陛下專職司鐸及宗座名譽教長一樣,他們被尊稱為「蒙席」,享有一定的特權。
歷史
在古典時代晚期,羅馬有七名地區的書記官,隨着教宗行政管理的進一步發展,以及書記官數量的增加,他們仍然是教宗總務處的最高書記官。

在中世紀,首席書記官(Protonotaries)是宗座的高級官員,通常直接從這個職位晉升到樞機。首席書記團最初有7位成員擔任,其後教宗思道五世將人數增加到12人。

他們的重要性逐漸下降,其後到了法國大革命時期,該職位幾乎完全消失。

到了1838年2月8日,教宗額我略十六世重新組織首席書記團,由7名成員組成,他們稱為「Protonotarii de Numero Participantium」,又稱為「Numerary Protonotaries」。

至16世紀起,教宗還任命了名譽首席書記官,他們享有於7名首席公證人團成員的相同權利。

1838年2月8日,教宗庇護十世頒佈《[https://www.vatican.va/content/pius-x/en/motu_proprio/documents/hf_p-x_motu-proprio_19050221_inter-multiplices-curas.html Inter Multiplices]》自動手諭,重新確定了首席書記團的地位。

現行做法
自1969年起,宗座總書記官現時有兩個等級:

  • 宗座常任總書記官(Apostolic Protonotaries de Numero)-- 他們在宗座總書記團擔任公職,並且仍然對一些宗座文件負有某些職責,在禮儀中,他們會穿上紫色長袍、短白衣、以及。在非禮儀場合中,他們會穿上綑有紫色鈕的黑色長袍,他們亦會在長袍上另加一件紫色和四角帽。
  • 宗座非常任總書記官(Apostolic Protonotaries Supernumerary)-- 該頭銜由教宗親自授予;然而,該頭銜純粹是榮譽性質,與教廷的公職完全無關,獲頒授此頭銜者可以在他們的名字加上「PA」。他們在禮儀中可以穿上紫色長袍以及短白衣,而且他們在非禮儀場合中亦會在長袍上另加一件紫色和四角帽。另外,某些擁有此頭銜的神職人員,他們受特別允許穿戴權戒和主教冠,還有手持牧杖等傳統的主教儀式配件。

不過,在2014年以後,教宗將不再授予「宗座非常任總書記官」之頭銜給神職人員,除了三位個別教長管轄區的教長不能成為主教外(因為他們已婚),以及在2014年以前被授予宗座非常任總書記官頭銜的神職人員,都可保留此頭銜。

此外,按照教宗方濟各在2022年所頒布的《[https://opusdei.org/zht/article/Wei-Bao-Hu-Shen-En-ad-charisma-tuendum-Shou-Yu/ 為保護神恩]》自動手諭,主業團的監督一旦委任後會自動授予「宗座非常任總書記官」榮譽頭銜。

以下列舉一些近代天主教會的神職人員被授予「宗座非常任總書記官」榮譽頭銜的例子:

  • 嘉祿·里德蒙席,天主教南十字聖母個別教長管轄區第二任教長。
  • 基夫·牛頓蒙席,天主教沃爾辛厄姆聖母個別教長管轄區首任教長。
  • 范康仁蒙席,主業團現任監督。

相冊
File:Protonotary Apostolic COA template.svg|宗座總書記官適用的牧徽設計
File:Higher Prelates of the Roman Curia and Protonotary Apostolic de numero - choir dress.svg|宗座常任總書記官的詠禱服飾

參見

  • 蒙席
  • 陛下專職司鐸
  • 宗座名譽教長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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