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座名譽教長(英語:Prelate of Honour of His Holiness),又稱「名譽教長」(英語:Honorary Prelate),是由教宗授予頭銜的神職人員,他們被尊稱為「蒙席」,享有一定的特權和特殊。
概述
在1968年3月28日自動手諭《宗座府》之前,宗座名譽教長被稱為「國內教長」(英語:Domestic Prelate),授於此頭銜者通常是「」的成員。
宗座名譽教長可以獲得「尊貴的蒙席閣下」(Reverend Monsignor)的稱號。按照蒙席分級,宗座名譽教長是屬於第二級,高於陛下專職司鐸一級,但低於宗座總書記官一級。
在一些教區的神職人員,他們在一些部門或團體在任期間(拉丁語:Durante Munere),會被自動授於宗座名譽教長的頭銜,包括有:
- 比薩,錫耶納,韋爾切利三地的主教座堂的詠禱司鐸
- 馬爾他騎士團榮譽團牧
- 聖雅納略皇家小堂堂牧
- 羅馬教區內的堂區主任司鐸
- 的成員
- 堂區代理主任司鐸
參見
- 蒙席
- 陛下專職司鐸
- 宗座總書記官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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