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錫銘(),綽號小黑、惡龍,台南縣東山鄉(今台南市東山區)人,綁架集團首腦,十大槍擊要犯,2005年被捕落網,後被判處3個無期徒刑及有期徒刑55年6個月,目前於臺南監獄服刑中。
犯行
1995年張錫銘在台南縣槍殺林慶益後逃亡中國大陸,2003年偷渡回台後連續犯案。2005年3月綁架電玩大亨-{于}-國柱,同年6月綁架桃園砂石業者王靖壹,落網後雖坦承犯行但始終拒絕交代共犯和幕後主使。最後於2008年因連續擄人勒贖、連續強盜擄人勒贖部分判處張錫銘2個無期徒刑,連續擅自持有自動步槍部分判處有期徒刑20年,再加上毀損公物、出借步槍、殺人未遂、偽造文書等案件。
後續
張錫銘2009年在獄中看見《蘋果日報》2008年報導其前科時除了殺人、擄人勒贖和槍砲外多了其未犯的毒品,因此向台南地檢署控告《蘋果日報》記者妨害名譽,但檢察官認為前科檔案是《蘋果日報》的資料室負責,對記者作出不起訴處分,張錫銘遂轉而控告《壹週刊》社長裴偉等3人加重誹謗,但檢察官認為裴偉不負責《蘋果日報》,再次處分不起訴。
張錫銘2018年透過友人施正彥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發表陳情書,質疑矯正署為何不能讓受刑人自由使用勞作金繳納國民年金保險,引發網友議論。矯正署發言人黃建裕對此表示須考量金額是否足以支付等問題,會在研擬修正《監獄行刑法》時探討此事可行性。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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