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戴维斯(,)是新南威尔士殖民地首位依法处决的女性。她于1788年1月作为罪犯随第一舰队抵达悉尼,次年11月23日因盗窃衣物被判死刑并执行。审理她一案的庭审,是殖民地首次启用平民陪审团。在由男性军人组成的陪审团裁定其有罪后,又召集十二名女性评议她是否怀孕。
生平
流放
戴维斯生于1758年,曾与威廉·戴维斯结婚。1786年4月,她在伦敦奧卑利刑事法庭因盗窃八双丝质长袜(价值8先令)被定罪,获刑流放七年。1787年5月,戴维斯登上“彭林夫人号”离开英国。该船属第一舰队,负责在澳大利亚建立流放殖民地。她于1788年1月抵达悉尼。当日审结,按当时殖民地惯例由全体军人组成的陪审团裁定其有罪。
1789年11月23日,戴维斯被绞刑处决。行刑时她已醉酒,由两名女子扶着站立。柯林斯记载,她“在同类人普遍的厌恶与冷漠中死去”。2020年,雷切尔·弗兰克斯博士在《悉尼字典》撰文称,这是一段“悲惨的结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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