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列表列举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境内经各级政府认定、公布的各级别不可移动文物(文物保护单位)。
概况
截至当前,南山区境内共有各级别、各类型不可移动文物 处,其中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2处、区级文物保护单位21处,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46处,分属“古建筑”、“古遗址”、“古墓葬”及“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四个大类。
省、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区级文物保护单位
南山区人民政府自2003年起至今,已公布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二批次,公布详情如表所列。
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
2021年6月,南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在公示区内文物及博物场馆安全负责人时所发布的文物目录中含有区内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39处;2024年8月7日,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公布第二批不可移动文物,共计5处。此前,2012年5月,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曾公布区内不可移动文物90处,但未见具体名录。
此外,2021年7月21日,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发布不可移动文物更名公示,更改区内8处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名称。
2025年5月,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通告拟公布第三批不可移动文物,共计89处,但未正式确认,故暂不计入。
列表
附录
注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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