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嘉祥事件是2008年10月29日发生于中国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的一宗在职高级公务员疑似猥亵女童未遂事件(事后官方对录像和目击证人的调查后称林并未有猥亵行为)。
當事人
林嘉祥(1950年3月5日-),户籍中国山东烟台。2007年7月10日,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海事局党组书记(正局级)、纪检组组长,此前曾任海南海事局党委书记、委员。2008年7月5日,任深圳海事局党组书记、副局长、纪检组长。
调查结果
11月1日,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表示已调一名副局长专门前来调查此事,并已组成调查组,赴深圳协助有关部门认真进行全面调查,调查期间停止林嘉祥工作。
2008年11月3日,当事人被交通運輸部黨組以其10月29日晚酒後言語不當,造成恶劣影響,宣布免去黨內外一切職務。
11月5日下午,深圳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深圳海事局原党组书记林嘉祥涉嫌猥亵11岁女童案件调查结果,警方认定该案猥亵罪不成立(根据双方证词和录像,仅为肩脖接触),理由不成立,应为酒后行为不当。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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