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欠薪,在法律上称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是指用人单位或雇主在有实际支付能力的情况下,无正当理由故意拖欠、克扣或拒绝支付劳动者应得工资报酬的行为。
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部分行业,尤其是工程建设领域,长期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时常引发群体性事件。
2005年以来,武汉、成都、邯郸等地将打击“恶意讨薪”写入地方政府规章。2007年,南宁市《关于严禁建设领域恶意讨薪行为的通告》将5种行为定为“恶意讨薪”。201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转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意见》,该意见说,“对黑恶势力参与的‘恶意讨薪’行为坚决依法予以打击”。
2004年,《中国青年报》发布评论文章《恶意欠薪和恶意讨薪都该治》,针对北京市建委新闻发言人说要严厉打击“恶意讨薪”,提出应将“恶意欠薪”入刑。中华全国总工会建议刑法增加“恶意欠薪罪”,以惩处并遏制恶意欠薪。反对方认为,恶意欠薪入罪有违刑法谦抑性原则,实践中难以操作,应通过落实其他民事法律来保护劳动者权益。2011年,“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俗称“恶意欠薪罪”。
201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2017年,在全国设立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将符合条件的企业列入。2019年设立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打击恶意欠薪犯罪情况。2020年,国务院公布《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经过治理,据国家统计局调查,被欠薪农民工比例从2008年的4.1%下降到2018年的0.67%。
相关事件
2003年10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看望重庆市云阳县的村民,农妇熊德明向温家宝反映她丈夫被拖欠工钱。温家宝当即指示地方政府解决,她很快拿到工钱。此事使中国社会关注欠薪问题。
2009年,吉林女工王鸿丽在杭州向老板讨薪,和丈夫一起遭到暴力殴打。杭州市委书记王国平就此批示:性质恶劣,影响极坏。
2012年冬,罗治平等112名农民工因工资被拖欠,到河北省廊坊市各政府部门反映情况,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反馈称,“围堵政府部门,以讨薪为由,讨要材料费和租赁费,属恶意讨薪行为”。112名农民工2013年1月提起诉讼,2014年1月二审胜诉。
全国人大代表、河北建设集团董事长李宝忠曾在全國两会上建議,應當把惡意討薪農民工列入徵信黑名單。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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