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學裡的保留名稱(retained name)是指化合物的名稱是化学命名法系統(例如IUPAC命名法)建議的,但本身沒有依照化学命名法的規定。在一般化学命名法中,保留名稱會用在最核心的物質。大部份的化學元素名稱都使用保留名稱,不是依IUPAC元素系统命名法命名,前四個烷烃(英文名稱)、苯,大部份簡單的杂环化合物、水和氨也是保留名稱的例子。
保留名稱可能是半系統標準名(名稱中仍有一些化学命名法的內容),或是完全是俗名、通用、惯用以及常用名称(完全沒有化学命名法的內容)。甘油和乙酸(的英文名稱)是半系統標準名保留名稱的例子,而呋喃則是通用保留名稱的例子。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
*《有机化合物命名法》(1993年建议): [http://www.acdlabs.com/iupac/nomenclature/93/r93_671.htm 用于命名有机化合物的常用名称和半系统名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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