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廣洋(),字朝宗,南直隶揚州府高郵州人,明朝洪武时期官僚,曾任中書省丞相。
生平
早年師從余闕,流寓太平,元末朱元璋南進江南平太平路,接受朱元璋招募,為元帥府令史,江南行省提控。置正軍都諫司,擢諫官,遷行省都事,累進中書右司郎中。不久,知驍騎衛事,參常遇春軍務。後守贛州,官拜江西參政。
洪武三年,因左丞相李善長告病休養,中書省無官,遂召廣洋為左丞相。中書右丞楊憲專断處事,汪廣洋處處讓他,但還是被他妒忌。楊憲指使御史刘炳彈劾他“奉母無狀”,遠調到海南島。待楊憲伏誅,被召還回朝,封為忠勤伯,食祿三百六十石。洪武四年,李善長以病去位。洪武六年,胡惟庸為左丞,汪廣洋為右丞相,任内无所建树,左迁广东行省参政。后被召回为左御史大夫。洪武十年再拜右丞相,依然不敢有所建樹,只是飲酒吟詩、浮沉守位而已,朱元璋多次訓诫他。
胡惟庸案
洪武十二年十二月,中丞涂節上奏胡惟庸毒死劉基一案,汪廣洋可能知情不報,以結黨欺君(朋欺)罪貶廣南。等他走到太平府後,太祖又想到他與楊憲同為相時,卻沒有舉報楊憲,且汪廣洋任江西參政期間包庇過朱文正,於舟中被賜死。
史載:「十二年十二月,中丞涂節言劉基為惟庸毒死,廣洋宜知狀。帝問之,對曰:『無有。』帝怒,責廣洋朋欺,貶廣南。舟次太平,帝追怒其在江西曲庇文正,在中書不發楊憲奸,賜敕誅之。」
汪廣洋美妾陳氏亦殉死。陳氏是獲罪官員陳知縣之女,理應沒官,或賞功臣,而汪廣洋竟以文官收納。朱元璋得知震怒,他說:「沒官婦女,止給功臣家。文臣何以得給?」敕令徹查此事,「於是惟庸及六部堂屬咸當坐罪。」
评价
終明朝之世,可被稱為丞相的只有李善長胡惟庸與汪廣洋三人。太祖曾問劉基曰:“汪廣洋何如?”答曰:“此褊淺。”《明史》評斷為:“少師余闕,淹通經史,善篆隸,工為歌詩。為人寬和自守,與奸人同位而不能去,故及於禍。”
注釋
参考文献
- 《明史·列传第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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