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韶(),字鳳儀,福建興化府莆田縣人,明朝政治人物,天順丁丑進士,弘治時官至刑部尚書。
生平
彭韶為景泰七年(1456年)丙子科福建鄉試第二十四名舉人,天順元年(1457年)联捷丁丑科進士,二年四月授刑部主事,進員外郎。成化二年(1466年)十一月,因上疏弹劾佥都御史張岐,忤旨下獄,給事中毛弘等大力救助。升刑部郎中,五年九月又因將太后弟弟锦衣卫指挥周彧所占田産歸還百姓,被下旨令錦衣衛逮治下獄,科道官员交章救之,才被釋放。六年六月升四川副使,十一年正月升本省按察使,十四年正月升廣東左布政使,因弹劾太监梁芳之弟锦衣卫千户梁德采禽鸟进贡扰民,十八年五月被吏部尚书尹旻調到貴州,二十年四月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撫南直隸蘇松等處總理糧儲,二十一年四月改任大理寺卿,未及赴任,五月改任順天巡撫右副都御史。與何喬新称“何彭”。與陳白沙友好。孝宗即位,二十三年(1487年)十一月升刑部右侍郎,弘治元年(1488年)五月奉命巡视浙江,缉捕盗賊,七月兼都察院左佥都御史,清理两浙盐法,九月晋左侍郎,兼官如故,捕杀贩卖私盐、劫掠府庫的前嘉兴百户陳輔等人,至鳴鶴場治鹽務,繪畫鹽場景物及灶戶艱辛之狀為八幅圖進獻皇帝,為鹽場、山場、草盪、淋鹵、煎鹽、微鹽、放鹽、追賠等。弘治三年四月改任吏部左侍郎,四年九月升刑部尚書,安远侯柳景因贪赃被弹劾,彭韶依法將其治罪,革除他的爵位。復論皇親張巒塋墳逾制,孝宗袒护張家,遂連疏乞休,六年七月致仕,給驛歸鄉。弘治八年正月卒于家,享年六十六,贈太子少保,諡惠安。
著作
著有《从吾滞稿》若干巻、《奏议》一巻、《名臣錄赞》三巻、《政训》一巻、《天曹目録》、《秋台録》、《北岳代行録》各若干巻、《续修莆阳志》十巻、《成都志》二十五卷。收《彭惠安集》。
家族
曾祖彭孟德。祖父彭體正。父彭思孝。母林氏。慈侍下。弟彭䪧、彭韹。子彭瀚。
紀念
宁波市慈溪市观海卫镇鸣鹤古镇的彭公祠]]
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鳴鶴場建有彭惠安公祠。
参考文献
*林俊,《資善大夫太子少保刑部尚書彭惠安公韶神道碑》
相關條目
*明朝七卿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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