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明(),字朝光,廣東廣州府新會縣鹿洞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李文明是弘治十一年(1498年)戊午科廣東鄉試舉人,授衡州通判,運糧領兵、築城賑饑有功勞,又負責督運材木改建乾清宮,羨餘四百兩均上繳工部,因父母去世回鄉,服闋後起為松江通判,嘉靖六年(1527年)調湖州通判,處理徭賦以清廉聞名,九年(1530年)陞建寧同知,三年任內得上級敬重,引疾致仕,八十一歲去世。
引用
參考文獻
*道光《新會縣志》·卷八·人物上
*同治《湖州府志》·卷五·職官表
|-
李文明(),字朝光,廣東廣州府新會縣鹿洞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李文明是弘治十一年(1498年)戊午科廣東鄉試舉人,授衡州通判,運糧領兵、築城賑饑有功勞,又負責督運材木改建乾清宮,羨餘四百兩均上繳工部,因父母去世回鄉,服闋後起為松江通判,嘉靖六年(1527年)調湖州通判,處理徭賦以清廉聞名,九年(1530年)陞建寧同知,三年任內得上級敬重,引疾致仕,八十一歲去世。
引用
參考文獻
*道光《新會縣志》·卷八·人物上
*同治《湖州府志》·卷五·職官表
|-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