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投票

这个页面记录自2006年以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项事务的投票结果,之前已知的表决也被列入其中。

自2006年起,官方媒体开始通过互联网进行直播文字报道。

投票规则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投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进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选举或者决定任命,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 得票数超过全体代表的半数的,始得当选或者通过。
  • 大会全体会议选举或者表决任命案的时候,设秘密写票处。
  • 选举或者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候选人的得票数,应当公布。
  • 大会全体会议表决议案,由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 宪法的修改,由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第一届全国人大于1954年召开,现任的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于2023年3月就职。目前,全国人大的全体会议一般在每年3月召开。

投票记录
工作报告
法律
五年规划
国务院机构改革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的辞职表决
低赞成率的表决案
截至2021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没有在表决程序中否决任何议案。但一些议案通过时的赞成率相对较低。这里收录了赞成率低于70%的已表决议案。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投票记录
曾被人大常委会否决的表决案
1999年4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否决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修正案草案》,该法案试图提出使用燃油税取代高速公路通行费。该法案仅获77张赞成票(未过半数)、6张反对票和42张弃权票(29人未投票)。因未获过半数代表的支持,以一票之差而被否决。

这一修正案最终于1999年10月31日获得通过。

参考资料
参见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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