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獻夫

方献夫(),初名献科,字叔贤,号西樵,广东南海县人,祖籍福建莆田,明朝政治人物、经学家。弘治十八年(1505年)进士,正德年间任礼部、吏部官员,后执弟子礼,师事王守仁,并长期居西樵山读书讲学。嘉靖初年参与大礼议,主张明世宗“继统不继嗣”,历任礼部尚书、吏部尚书,嘉靖十一年(1532年)进兼武英殿大学士,入阁办事。嘉靖十三年(1534年)致仕,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去世,赠太保,谥文襄。其学术兼涉易学、礼学和心性论,主要著作有《古文周易传义约说》《西樵遗稿》等。

生平
早年与西樵讲学
方献夫为遗腹子,其父方遂在他出生前二十八日去世。弘治十七年(1504年),方献夫中广东乡试第二名;次年登进士第,为第三甲第一百五十六名,三月二十六日入选翰林院庶吉士。其后请命归乡娶妻并迎养母亲。正德元年(1506年),母亲黄氏去世。

正德四年(1509年),方献夫服丧期满,授礼部祠祭司主事;次年改任吏部文选司主事。正德六年(1511年),升验封司员外郎,继而转任文选司,并开始师事王守仁。王守仁在《别方叔贤序》中称,方献夫的治学曾由辞章转向讲说,后来又“有志圣人之道”,两人的学术取向由最初的分歧逐渐趋近。同年冬,方献夫告病归乡,王守仁作《别方叔贤序》及诗四首相赠。

此后约十年间,方献夫主要居住在西樵山。他居石泉书院,湛若水居大科书院,霍韬居四峰书院,三人往来讲学论道。方献夫在此期间撰写《大学原》等论说,并继续与王守仁、湛若水讨论《大学》《中庸》、格物和心性等问题。

参与大礼议
嘉靖元年(1522年)夏,方献夫还朝。次年复任吏部考功司员外郎,后调文选司。其间,他撰成《议大礼疏》,主张世宗“继统不继嗣”,仍以其生父兴献王为父,尊称皇考,另立庙宇祭祀而不祔太庙。嘉靖二年(1523年)十一月,南京刑部主事桂萼上疏议礼,并将席书、方献夫的奏疏一并附上;次年正月,世宗命廷臣重新议礼。

方献夫认为,兴献王只有世宗一子,不能援引支子承继大宗的礼例,使兴献王一系绝嗣;世宗也未曾由孝宗收养或以孝宗之子身份服丧,因而不应按“为人后者为之子”解释其身份。他将皇位传承与宗族继嗣分别讨论,认为兄终弟及属于继承天下之统,不等同于弟弟成为兄长的嗣子,并以“继统者,天下之公;继嗣者,一人之私”概括二者的差别。

嘉靖三年(1524年),方献夫又撰成《大礼论》,从祖宗之统、君臣之义和父子之伦三个层面,论述世宗继承武宗皇统而仍以兴献王为父的礼法依据。同年六月,方献夫升任翰林院学士。九月,大礼称号议定,方献夫上疏求退,世宗未准。十二月,他将张璁、桂萼等人的议礼奏疏编为《大礼书》二卷进呈,奉命刊行。嘉靖四年(1525年)闰十二月,《大礼集议》编成,方献夫升任詹事府少詹事兼翰林院学士。

纂修《明伦大典》与掌管礼、吏二部
嘉靖六年(1527年)正月,朝廷开馆纂修《大礼全书》,方献夫与霍韬等任纂修官,后来升为副总裁。同年八月,世宗认为原书名未能充分表达纂修目的,将其改名为《明伦大典》。该书汇集大礼议期间的诏旨、奏疏和议论,并以世宗所定礼制为准,论定反对议礼诸臣之罪。嘉靖七年(1528年)六月书成后,方献夫加太子太保,世宗随后处分杨廷和、蒋冕、毛纪等反对议礼的官员。

嘉靖六年八月,世宗命桂萼署掌刑部、张璁署掌都察院、方献夫署掌大理寺,重新审理李福达案。桂萼拟将原审官员马录处以重刑,方献夫提出异议,马录最终免死,谪戍边地。同年九月,方献夫升礼部右侍郎兼翰林院学士,仍任经筵日讲官;随后转吏部左侍郎,十一月升礼部尚书。

思恩、田州发生动乱后,方献夫奏请专任王守仁处置当地军务,并召回镇守中官郑润和总兵官朱骐。嘉靖八年(1529年)二月,他改任吏部尚书,后来又任《大明会典》纂修总裁官。

嘉靖九年(1530年),给事中孙应奎、夏言等相继论劾方献夫在铨选中徇私、用人失当。方献夫多次以疾病不能任事为由请求离职;同年九月,世宗准其回籍调理,吏部事务暂由侍郎董圮代理。

入阁与致仕
嘉靖十年(1531年)七月,世宗遣行人召方献夫还任吏部尚书。方献夫上疏辞谢,并推荐梁材、汪鋐、王廷相等人代任,世宗仍催促他赴京。同年十一月,方献夫在途中再次请求回籍,世宗命其沿途调理,病情稍愈后继续赴京。

嘉靖十一年(1532年)五月,方献夫抵达京师。世宗命其保留吏部尚书等原官,进兼武英殿大学士,与张孚敬等在内阁办事。方献夫起初具疏辞免,又因尚未面谢恩命而数日未赴阁,世宗遣中官至其私宅催促,他才入阁视事。

同年七月,吏部尚书王琼去世,世宗命方献夫掌吏部事,不再推补新的吏部尚书。广东按察司佥事龚大稔上疏称方献夫在乡“强夺民山”。方献夫上疏自辩,龚大稔后来被罢为民。十月,南京御史冯恩因彗星出现上疏论劾方献夫等大臣,并指控方献夫偏私乡人、聚敛财物。方献夫因而请求罢免,世宗未予准许。

嘉靖十二年(1533年),方献夫仍参与内阁和吏部政务,并曾请求恢复科道官相互纠察的制度。嘉靖十三年(1534年)正月,他加少保。此后连续以衰病请求致仕,四月获准驰驿归乡,朝廷另赐途中费用。

致仕后,方献夫居于西樵,继续整理著述并与湛若水等人往来。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六月初七日去世,朝廷赐祭葬,赠太保,谥文襄。

学术思想
礼学
方献夫的礼学主张集中见于大礼议奏疏和《明伦大典后序》。他认为礼制应当符合实际亲属关系和人的自然情感,以“圣人制礼本缘人情”说明礼不能脱离人情而存在。《明伦大典后序》称“道之大原出于天而生于心”,又以“率性以为教,缘情以为礼,因心以为孝”说明礼、教和孝都根源于人心。

在最初的议礼奏疏中,方献夫以皇统和宗嗣的区分为论证基础。世宗承继武宗的皇统,属于祖宗天下之统;世宗与其生父兴献王的父子关系则属于宗族名分。按照这一解释,世宗可以继承武宗的皇统,同时仍以兴献王为父;兴献王并未在位,因而应当另庙祭祀,不入太庙,也不称宗。

易学
方献夫的易学主要见于《古文周易传义约说》和《西樵遗稿》。《古文周易传义约说》采用朱熹所定的古经篇次,将上下经和《十翼》分别编排,在程颐《易传》、朱熹《周易本义》的基础上兼取邵雍及宋元诸家之说,并将象数视为理解卦爻辞和义理的基础。

关于《周易》的形成,方献夫主张伏羲画八卦,文王重为六十四卦,并作卦名、卦辞和爻辞,孔子则作《易传》。由此,他将八卦、六十四卦及古经、《易传》分别归于伏羲、文王和孔子,与朱熹所取伏羲画六十四卦、周公作爻辞之说不同。

《古文周易传义约说》书前列有七幅易图,包括“文王八卦应天图”“文王八卦应地图”“文王则河图图”“则洛书图”等。方献夫将朱熹所分的先天、后天八卦方位都解释为文王所定,又以河图、洛书中“五”的位置说明大衍之数、四象和筮法的根本。

方献夫也以《周易》解释政治和君德。他曾援引解卦“赦过宥罪”之象,请求世宗宽宥因议礼获罪的官员;又以损卦“惩忿窒欲”劝世宗节制喜怒、信任臣工,并将“中和”视为圣学的要旨。

心性论与王门分歧
方献夫认为天下之理根源于人心,天、神、中、极、易、仁、诚、性、道、德虽然名称不同,实际都指向贯通天地万物的同一道理。他以“易简”说明圣贤之道的修养工夫,认为为学应当以一心为本,不应停留在繁复的章句训释之中。在《大学原》《中庸原》及《刻二原序》中,他又将《大学》《中庸》的要旨概括为本于一心、由内而外展开的修养与治世之学。

在性论方面,方献夫认为天道本身纯善,人物禀受气质形体而成性以后,则会因耳目口鼻、血气清浊等差异而兼有善恶。他不赞成将“天地之性”和“气质之性”解释为两个彼此分离的性。在解释《中庸》“率性之谓道”时,他又将“率”训为“帅”,认为道应当统领和主宰性,而不仅指顺循本性而行。

方献夫虽师事王守仁,却未完全接受王守仁对经典的解释。他在格物、博文及《大学》经文结构等问题上坚持以经文互相解释,反对离开本文另立义说;王守仁则批评他“牵滞文义”,湛若水也指出其学说有“是内非外之病”。正德十一年(1516年)前后,方献夫过访湛若水时,又转述王守仁以“到底是空”为学问极处的说法,并请湛若水与王守仁辨明。三人随后围绕心体、天理以及儒佛界限往复通信。

著作
《古文周易传义约说》十二卷。方献夫称其内容为“山中旧得”,成书后长期藏于家中,至晚年才付梓。该书按《古文周易》的篇次分别编排上下经和《十翼》,以程颐、朱熹易说为基础,兼采邵雍及宋元诸家之说,并附多种易图。

《西樵遗稿》八卷,收录方献夫的表、奏、序、记、诗文、祭文和书信等作品,其中包括大礼议奏疏、礼部和吏部奏议,以及与王守仁、湛若水等人的论学书信,是研究其政治活动和学术思想的主要文献。

方献夫还撰有《大学原》《中庸原》等论说,并先后参与《大礼书》《大礼集议》《明伦大典》和《大明会典》的编纂。

家族
方献夫曾祖父方势宏,祖父方用中;父方遂,字允成,曾任广西全州学正;母黄氏。其兄为方贵科、方茂科,妻为邹氏。

墓葬
方献夫墓位于佛山市南海区,为明代墓葬。2015年12月10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将其公布为第八批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公布前为佛山市文物保护单位。

引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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