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台酒窖池遗址,或称第一窖窖址
2002年,古城酒业有限公司在厂内施工时,无意挖掘到带稻壳的土坯。酒厂随即停工,并向文物部门报告。后经发掘,奇台酒窖池遗址得以重见天日{{efn|但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物局编撰的《不可移动的文物》一书中,既称遗址于2002年发现,又称该遗址在1988年由昌吉回族自治州文物普查队调查队调查并建档。处于新疆第一窖古城酒业有限公司内的奇台县新疆第一窖古城酒博物馆。现仅存青砖垒砌的砖墙一面,砖墙长不足12米,高2米有余,墙面涂白灰。此墙分为两部分,北侧部分做工精细,每隔1.2米有插槽,可能用于插放发酵池的隔板。还存有供人攀爬的落脚脚窝。南侧部分体量、长度与北侧部分大致相同,年代较晚,做工较差。也存有隔墙遗迹。奇台酒窖池遗址出土有青花瓷碗、陶碗。年代估计为明末清初。遗址残留墙体坚固,属于自然废弃。主要受到自然腐蚀的破坏,发现后受到保护。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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