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作肅,字恭老,蘇州人。南宋官員、文人。
履歷
鄭作肅為宣和三年(1121)進士,以承議郎通判臨安府事,得到程俱的賞識與薦舉。紹興二年(1132)十二月辛卯,鄭作肅自尚書祠部員外郎升任監察御史。紹興五年(1135),任常州知州。追念唐代常州郡守獨孤及故事,建造了凝露堂。紹興二十四年(1154),為吉州知州,在任上,他未嘗為了取悅宰相而做出擾民之事。當時,吉州有一項稅收叫做“黃河竹索錢”,但宋廷已不再控制黃河,這筆稅收應當免除。鄭作肅上奏,得到了宋高宗的認可和褒獎,而秦檜聞之大怒。高宗為鄭作肅辯解說:“君相之职,本以为民。民间利病,岂可不理?”任滿還朝後,鄭作肅因為“丟失船纜錢”而入獄,恰逢秦檜逝世,鄭作肅得以免禍。紹興二十八年(1158),以右朝散大夫、直秘閣,任鎮江知府,申令不准宰殺牛口。當時丹陽縣正疏浚練湖,侵佔民田數十頃。但卻沒有免除這些田的稅,鄭作肅便上奏蠲免了稅收。紹興三十二年冬(1162),遷湖州知州。宋孝宗即位,手詔褒獎了鄭作肅。隆興二年(1164),湖州歉收,人民中有的無法養育孩子,將他們丟棄路旁者。鄭作肅令下屬尋訪這些孩子,為他們挑選乳母保養,又命學官專門負責此事。將此作為政策,在州學刻石。
家庭
鄭作肅之父鄭絳,母錢氏,為錢元璙的玄孫女。叔父鄭綬。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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