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椿(),南直隸蘇州府吳縣人,軍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正德十一年(1516年)丙子科應天鄉試第三十五名舉人,嘉靖五年(1526年)丙戌科三甲第一百十名進士。授博野縣知縣,升刑部主事,十二年(1533年)張延齡被逮下獄時,沈椿以其為外戚不判重刑,僅置於別所,十五年(1536年)十月劉東山上告,稱張延齡陰謀賄結邊官為外援,招逆國讎為內黨,牽連不下數百人,明世宗大怒,沈椿等刑部官吏全被逮下獄,左都御史王廷相等議覆,沈椿縱容重犯,置之輕獄,從重懲治。
参考文献
沈椿(),南直隸蘇州府吳縣人,軍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正德十一年(1516年)丙子科應天鄉試第三十五名舉人,嘉靖五年(1526年)丙戌科三甲第一百十名進士。授博野縣知縣,升刑部主事,十二年(1533年)張延齡被逮下獄時,沈椿以其為外戚不判重刑,僅置於別所,十五年(1536年)十月劉東山上告,稱張延齡陰謀賄結邊官為外援,招逆國讎為內黨,牽連不下數百人,明世宗大怒,沈椿等刑部官吏全被逮下獄,左都御史王廷相等議覆,沈椿縱容重犯,置之輕獄,從重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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