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有嚴(),生卒年不詳,越南靑蘭福溪人。越南後黎朝時期的官員,官至御史臺都御史。
生平
洪德年間
光順七年(1466年),郭有嚴考取了丙戊科二甲進士。洪德十五年(1484年)六月十六日,當時的他以御史臺副都御史身份,上書討論有關國子監三舎生的提拔罷黜。他參考了北宋王安石的太學三舍法,建議朝廷每年對監生考試三場,中三場為上舎生,中二場為中舎生,中一場為下舎生。每舎一百名,每季給錢若干。他的建議後來受到黎聖宗的採納。
洪德二十一年(1490年)夏四月十九日,黎聖宗命令當年的殿試,兵部尚書定功伯鄭公旦、刑部尚書黎能讓負責提調,東閣大學士申仁忠、吏部尚書阮伯驥負責讀卷,而郭有嚴則負責監試。郭有嚴升任御史臺都御史後,他接連在洪德二十四年(1493年)四月、洪德二十七年(496年)三月負責在殿試中提調。
景统年間
黎憲宗繼位後,郭有嚴在朝廷中保持活躍。景統元年(1498年)秋七月,他上書建議朝廷獎賞擒獲奸人強盜有功的力勇、武士、典吏、軍色諸人,有科舉出身的放吏部擢用,沒有科舉出身的則授予散職,但意見沒有被黎憲宗採納。
景統二年(1499年)七月,他再次上書指出先年討伐山夷、占城、琉球、老撾的有功將士沒有全部被賞賜擢用,因而他建議把他們調到效力四衞之中;他又再次提出獎賞擒獲奸人強盜有功的人,並提議加大對累犯的刑罰,這一次三個建議都被黎憲宗採納了。同年十月,郭有嚴上書稱御使台察吏不敷,請求增加御使的數量,意見得到採納。景統三年(1500年)春正月,郭有嚴被改為太常寺卿。
出使大明
景統三年(1500年),黎憲宗派遣東閣學士劉興孝、翰林院侍書兼秀林局司訓杜網、通事司丞裴端敎前往大明謝册封,並求大明賜予冠服,最後明孝宗頒賜了皮弁冠服一副、常服一襲、金犀帶一條。景統五年(1502年)十二月十八日,黎憲宗派遣郭有嚴作為謝恩使,北上大明前往謝恩,使團隨後在隔年十月抵達北京。當時,孝康敬皇后張氏見安南國使團抵達,便差官收取了安南貢品的凾箱,領入內殿,打算討取異香。然而,箱中正好有郭正嚴奉命偷買的龍袞禁物,他恐怕明朝察覺而詰責,便主動上書請求拿出異香上進,又進榜文說:
明孝宗收到奏文後十分欣賞,稱郭有嚴像三代時候的人才,隨後令太監陳寛把文章轉給閣老李東陽等看,並說「奏云是他一片忠誠,宜加優賞,以示激勸」。明孝宗問左右官員後,得知郭有嚴在國內曾任都御史,便在宴會後宣佈要賜郭有嚴「大紅獬豸織金胷背柠絲等物」。郭有嚴知道後大喜,又上表稱謝說:
景統六年(1503年,明弘治十六年)十月,郭有嚴準備返程回國,他向皇帝拜謁辭別後,明孝宗派遣錦衣衛都指揮使楊琮宣旨說「賜郭有嚴大紅骨朶雲織金獬客紵四疋,熟絲三疋,幷兵部尙書曾鎰等奉抄送聖旨(應屬誤記,當時大明兵部尚書是劉大夏,文中處的可能是指弘治六年的進士曾鎰),另給郭有嚴馬船一艘,欽此」。郭有嚴作詩一首謝恩,詩曰「曾因國事貢珍封,藻宴叨陪玉陛中,豸彩已章三品服,鶬舟再駕入荒風,詩辭笑乏寛如海,酒力那堪飮似虹,福壽擬同周雅祝,升恒日月照臨公」。景統七年(1504年)秋七月,郭有嚴從明朝歸還越南。
著作
《大南文集》()
註釋与参考资料
外部連接
*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