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支敦士登的軍事史可追溯至其前身華杜茲伯國及施倫堡領地。列支敦士登於1868年解散常備軍,自此不再擁有正規軍隊。但根據列支敦士登憲法,在面對外來威脅時,每位國民皆有保衛國家的義務,必要時可重組軍隊。
中世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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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杜茲伯國與施倫堡領地各自設有地區民兵,負責保衛本土,成員主要由家臣組成。與鄰國瑞士情況相似,兩地男性亦會以僱傭兵身份參與外國戰事,服務地區主要包括法國、那不勒斯王國、荷蘭、奧地利大公國及教宗國。其中最著名的戰事為1499年的施瓦本戰爭,當時瑞士軍隊入侵並焚毀華杜茲。
由於瑞士與奧地利之間持續緊張,兩地憂慮瑞士可能再次入侵,遂於1505年與奧地利簽訂防衛同盟,將華杜茲城堡及當地民兵交予哈布斯堡王朝調配,作為回報每年獲得補償金。自15世紀初施瓦本行政圈於神聖羅馬帝國成立以來,列支敦士登便有義務向其提供軍隊,該安排一直持續至1803年施瓦本行政圈解散為止。法軍其後仍佔領列支敦士登數年,直到1815年該國再度獲得獨立。隨後,列支敦士登加入德意志邦聯,並需提供軍力,初期人數為55人。
列支敦士登軍隊於1848至1858年間由來自巴伐利亞的陸軍下士指揮,但由於他信奉新教,未能立即獲得當時天主教佔多數的列支敦士登社會所接納。當時,列支敦士登亦如歐洲其他地區一樣,爆發1848年革命,不過軍隊未有被用來鎮壓革命,法肯豪森更於同年4月獲准休假。儘管如此,列支敦士登軍隊仍有參與鎮壓德國境內的。
1866年普奧戰爭爆發時,約翰二世親王雖將軍隊交予邦聯調遣,但僅限於「保衛德意志的蒂羅爾領土」。然而由於事前未諮詢新成立的列支敦士登議會,加上戰爭並不受國民支持,因此議會強烈反對出兵。最終,約翰二世承諾會向國家提供貸款,並拒絕讓軍隊與其他德國人交戰。其後,列支敦士登退役士兵於1893年成立退伍軍人協會,至1896年已有141名會員。該會最後一名在世成員於1939年離世,享年94歲。戰爭期間,亦有3名列支敦士登人因從事間諜活動而被囚禁。
1918年,奧匈帝國瓦解,不再能為列支敦士登提供軍事保障。1919年8月,列支敦士登政府向議會提出建立一支民防部隊的議案,以取代奧匈過往提供的軍事保護。該議案於1921年3月8日獲得通過,但民防部隊最終從未成立,並於1925年被正式廢止。1924年,列支敦士登與瑞士建立關稅同盟,因此再建立軍隊的必要性也被視為已不存在。
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列支敦士登仍保持中立立場。除此以外,當時的首相並未考慮重建軍隊,以避免激怒納粹德國。然而,有些列支敦士登內外的勢力試圖透過該國招募國民加入武裝黨衛隊,或借助列支敦士登為納粹主義爭取民間支持,這些行動激怒了瑞士政府。戰爭期間,部分列支敦士登人曾加入武裝黨衛隊及服役。根據納粹德國的「聖誕樹行動」計劃,列支敦士登本來與瑞士一樣被列為入侵與吞併對象。在瑞士擬定的國土防衛計劃中,若在德軍發動入侵,瑞軍將放棄平原地區、集中防守瑞士阿爾卑斯山脈,而列支敦士登不會直接受到瑞軍的保護。
冷戰期間的核威脅促使列支敦士登自1960年代起擴展民防設施。1964至1965年間,列支敦士登政府於華杜茲興建了一座具備核爆防護能力的指揮地堡。踏入21世紀後,列支敦士登的國內治安主要由負責,該部門共有87名前線警員及38名文職人員,總人數為125人。所有警員皆配備輕型武器。然而,根據列支敦士登憲法,每位國民在國家遭受外來威脅時皆有保衛國家的義務,軍隊亦可於必要時重建。
截至2025年1月,列支敦士登無計劃申請加入北大西洋公約組織。2025年2月,瑞士聯邦委員會重申,若列支敦士登遭外國攻擊,瑞士亦不會直接出兵防衛,指此舉與自身的中立政策不符。
參見
- 列支敦士登歷史
參考資料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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