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正良 (台湾)

廖正良(),中華民國政治人物,中國國民黨籍,曾任新北市議會第一、第二屆、臺北縣議會第十六屆議員。2017年因為涉及違建關說的貪污司法案件,淡出政壇交棒給其子廖先翔。

個人背景
廖正良出生於台北縣汐止鎮(今新北市汐止區),求學時期畢業於台北縣東山國小、基隆市七堵區明德國中,汐止時期的私立方曙高工。廖正良早年出身汐止農會體系,曾任汐止農會代表及理事,結業於中國國民黨革命實踐研究院,曾擔任中國國民黨汐止市黨部常務委員。

政治生涯
1998年首度代表國民黨參選第十六屆汐止鎮民代表會第三選區選舉,以2007票當選,並於1999年汐止鎮升格為汐止市後延任市民代表。2002年競選第二屆汐止市民代表會第三選區市民代表,以2399票連任,並當選該屆代表會副主席。
2005年,廖正良參選第十六屆臺北縣議會第八選區選舉,以11134票當選。

2010年與2014年,當選台北縣升格後的首屆與次屆新北市議會第十選區市議員,曾擔任首屆市議會國民黨黨團副書記長。
爭議
酒駕
2007年3月,廖正良酒後駕車撞上一名騎士,騎士因而重傷送醫。廖正良被控企圖肇事逃逸以及涉嫌對警方施壓、延後酒測。

收賄關說違建案
2017年,廖正良因一起2015年的收賄關說違建案被士林地檢署依《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起訴。檢方指控廖正良收取違建屋主30萬賄款後,涉嫌指示助理廖先翔施壓新北市拆除大隊,讓其不敢拆除數百坪大的違建鐵皮屋。

廖正良堅稱無罪並且持續上訴,但於2019年10月士林地方法院一審判決有罪,2022年1月高等法院二審判決有罪,判刑6年,褫奪公權3年。 2024年1月最高法院裁定撤銷判決,發回高等法院更審。2026年3月,高等法院更一審改判5年8月、褫奪公權3年,並沒收犯罪所得30萬元。

占用國有地開停車場
2025年12月,士林地檢署表示,廖正良長期占用多筆國有地,並且鋪設柏油,用於經營私人停車場,依竊佔不動產罪起訴。2026年6月,士林地方法院依竊佔罪判處有期徒刑8月。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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