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應詔,號徵吾,陕西西安府咸阳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直隸河間府同知張崇德第三子。萬曆元年(1573年)癸酉科陝西鄉試舉人。萬曆初,赴部謁選,授任山西陽城縣知縣,任内修建磚砌城牆,修葺學宫,清理田亩,主持纂修《萬曆陽城縣志》。萬曆十年(1582年)行取入京,六月選授貴州道試監察御史,弹劾南京刑部尚书殷正茂、两广总督兵部尚书陈瑞为张居正之党,二人被令致仕,又列居正家奴游七十罪,以及千户范登、道士胡守元等人之罪,俱被逮入鎮撫司监狱打问追赃。十一年八月升湖廣按察司佥事,因查抄张居正家产不力,十二年十一月被刑部左侍郎丘橓弹劾,被革职为民。
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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