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愛爾蘭議會()是英國政府於爱尔兰独立战争期間試圖為南愛爾蘭設立的地方自治立法機關;按分治愛爾蘭的《1920年愛爾蘭政府法令》所規劃,該會預定採兩院制,、下議院分置64及128席,其中下院為直選。然而,該會實受愛爾蘭民族主義派抵制,故1921年兩院少數議員就職之際,僅得於首府都柏林共同集會一次,此後即因院會出席人數不足等原因,陸續宣告休會待續無期,而未發生作用。直至翌年中,終因批准《英爱条约》之《》而解散。
背景
19世紀間,愛爾蘭作為大不列颠及爱尔兰联合王国的一部分,對政府統治向有不滿,並時常爆發叛亂。1870年代以來,愛爾蘭自治運動組織自治聯盟及其後身爱尔兰议会党,在、查爾斯·巴奈爾等人領導下,嘗試推動折衷的地方自治法案();威廉·格萊斯頓首相主政的英國自由黨政府,亦於1886年、1893年兩次提出自治法案,但均未能經國會通過立法(遭下議院否決,又為上議院退回)。與此同時,以奧蘭治兄弟會為首的阿爾斯特聯合主義派,則堅決反對賦予愛爾蘭脫離英國本土的自治地位。
1912年間,赫伯特·亨利·阿斯奎斯首相主政的自由黨政府第三次提出自治法案,較先前下放更多權力,並運用《1911年國會法令》權限凌駕上議院,而終於立法為《》。然而,因第一次世界大战爆發,法令隨即遭到而未能立刻施行;一戰期間,阿斯奎斯及繼任之大衛·勞合·喬治自由黨政府,亦難以成功將其落實。1919年1月,勞合·喬治內閣下設由阿爾斯特統一黨前領袖主持的愛爾蘭委員會(),決定將該地分為南、北兩部,各設有一院制議會。翌年5月初,該法令正式生效。
選舉與集會
1921年5月24日,南愛爾蘭下議院舉行,與同日。所有128名議員候選人均同額競選而未受反對:共和主義派之新芬黨獨得絕對多數124席,則取得都柏林大學選區4個席位。然而,新芬黨所有當選者均未就職,並與北愛爾蘭方面當選黨籍議員6人(其中5人同時於南、北兩地當選)自行組成。至於上議院方面,因為天主教會、勞工運動人士及新芬黨人主政的地方議會均予抵制,亦僅有39名議員選出或受委任,其中多數尚曾參與1917年至1918年間召開之。
同年6月28日下午,南愛爾蘭議會兩院於都柏林的(今政府大廈)舉行開幕大典,由末任總督主持。下議院方面,唯有聯合主義派議員4人參加唯一一次正式院會;他們選舉為議長,隨即宣告休會待續無期,從此不再復會。上議院方面,也僅有15名議員參加首次院會(上議院議長、大法官爵士因病不克出席,故改由爵士宣讀開會宣言,並由議員代理主席),又受制於下議院委靡局勢,此後數週內勉強開會兩次(與會者同樣不多),終歸於無限期休會——他們早已拒絕與愛爾蘭總督可能自行直接委任組成之下議院共事。當然,南愛爾蘭議會亦未有機會取回原屬於的愛爾蘭國會大廈使用。1月16日,柯林斯獲愛爾蘭總督菲茲阿蘭子爵於都柏林城堡任命就職,其後始組織。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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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尔兰议会 (1919年—19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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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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