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務式戰術指揮(;),是普魯士與德國自19世紀起使用的一種文化哲學,指在下達任務時僅強調指揮官的而無瑣碎的細節,下屬擁有決定如何達成目標、自行設計出最好、最高效的成功方法的自主權,此一指揮形式被認為是德軍軍事作戰的重要原則,也被認為是普魯士—德國軍事史上多起重大勝利的重要因素。
發展
普魯士總參謀長老赫尔穆特·冯·毛奇曾詮釋軍隊指令的邊界與範疇:1930年代,經於美國喬治亞州班寧堡步兵學校擔任交換軍官的德軍上尉翻譯為「任務戰術」()傳入英美。
1980年代,任務式戰術指揮儼然成為美國乃至西方部隊的主流指揮哲學,如美國陸軍準則便應用任務式戰術指揮。美國陸軍準則6.0版本定義「任務式戰術指揮」是「指揮官透過任務指令行使權威和指揮權,以在指揮官意圖範圍內,賦予靈活應變的指揮官在聯合陸上作戰中開展紀律嚴明的行動的能力。」
註腳
參考書目
*
*
*
*
參見
- 闪电战
- 滲透戰術
- 機動戰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