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國小棒球教練性侵案是指發生在臺灣臺中市太平區的連續兒童性虐待案件。在國小擔任棒球隊教練的松志彬,涉嫌在2019年2月到2024年10月間對32名學童犯下強制猥褻、強制性交、拍攝兒童性影像等90起案件,因而在2024年11月被逮捕,2025年3月被臺中地檢署依妨害性自主以及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90項罪嫌起訴,同年7月被判有罪,11月二審維持原判決。2026年4月,臺中地檢署依照松志彬對其他19名被害人的犯行另行起訴。
案件經過
警方於2024年10月接獲報案,並於11月逮捕松男,在其手機中查扣大量性影像,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2024年12月,臺中市議員江和樹陪同受害學童家長召開記者會,指控一名早有強制猥褻前科的松姓教練在6年內利用權勢性侵小球員,甚至以錄影及暴力等方式威脅不得聲張,受害學生至少25人,年紀最小9歲。
2025年3月,臺中地檢署宣布偵查終結並表示,松男犯案期間從2019年2月到2024年10月,受害者為32人,年紀最小者約4到6歲,犯案次數共90次,地點涵蓋棒球教室、練習室旁貨櫃屋、國小宿舍、汽車內、產業道路旁和汽車旅館等地,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妨害性自主罪嫌起訴該教練。
2025年4月,臺中市政府社會局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公布嫌犯姓名為松志彬。
- 對未滿十四歲之男子強制猥褻罪,共46罪,各處有期徒刑3年6月
臺中地檢署追查後發現其他19名被害人,在2026年4月依照性侵及強制猥褻罪嫌起訴松志彬。
相關懲處
2025年3月,該校教師成績考核委員會決議,事發國小歷任體育組長3人及學務主任3人未依規定定期至「各教育場域不適任人員通報及查詢系統」確認進用人員資格,各被記申誡1次。
監察院調查
2026年5月,監察院調查指出,學校漏查教練前科,教育局在不適任人員的通報與監督上皆有嚴重疏漏,通過對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及涉案國小的糾正案。
相關案件
松志彬曾在2004年猥褻3名男童,後因坦承犯行並與被害者家屬達成和解,被依「對未滿十四歲少年犯強制猥褻罪」判刑2年、緩刑5年。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
- [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FJUD/data.aspx?ty=JD&id=TCDM%2c114%2c%e5%8e%9f%e4%be%b5%e8%a8%b4%2c1%2c20250708%2c2&ot=in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4年度原侵訴字第1號刑事判決]
- [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FJUD/data.aspx?ty=JD&id=TCHM,114%2c%e5%8e%9f%e4%be%b5%e4%b8%8a%e8%a8%b4%2c12%2c20251126%2c2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14年度原侵上訴字第12號刑事判決]
- [https://www.cy.gov.tw/CyBsBoxContent.aspx?n=133&s=49581 監察院調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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