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型载具(Micromobility)是指小型、輕量化的車輛,包括自行車、躺車、电动自行车、、电动滑板车、电动滑板、公共自行車,以及有踏板的电动助力车。
微型载具最早的定義是小於。不過国际汽车工程师学会在2018年的標準中有新的定義,排除了内燃机車輛,也排除最高速度超過的車輛。
一般認為micromobility是產業分析師霍雷斯·德迪尤在2017年所發明的詞語,不過早在2010年時在網路上就已出現此一詞語。
特點
微型载具使用低速、單人操作、用在短距離行進的有輪載具(車輛或是滑板車)。微型载具的動力來源可以是人力、燃料或是電力以及其組合。微型载具的合法性以及使用情形會依司法管轄區而不同。
微型载具可以使用個人的載具,或是類似公共自行車的共享式租賃載具。
依照欧洲联盟對微型载具的定義,微型载具一般可以歸類為自行車,允許使用自行车基础设施,例如自行车專用道、自行車快速道路以及街外的小徑。微型载具歸類為自行車,也讓車主不用登記、不用繳交費用,也不用辦理责任保险。
在歐盟的中,微型载具是L類,不列在M類、N類、O類或是其他更高的分類中。
例子
依照美國聯邦的規定,自行車、電動機車和滑板屬於微型载具。其他的微型载具包括有高爾夫球車、滑板車、、 轮滑鞋、賽格威、單輪腳踏車、三輪車、、電動代步車、和輪椅。歸類為輕型電動車的車輛種類會視所在國家而不同。此後,只有少數地方(像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些都市、、)用自行車作為平常的(不是因為休閒或運動等原因的,單車騎乘),其他地方使用自行車當交通工具的比例仍低於較大型的車輛。
起源
微型载具最早是在歐洲以自行車共享服務的形式出現的。後續在法國(1974年)和荷蘭(1975年)也有類似計劃,都在城市中人口密集的地方,不過,此設備在前輪上裝有手轉曲柄,因此比較像是,而不像輪椅。約在1760年代時,殘障馬車或的出現讓更多人接觸此技術。威廉·肯特在1733年發明了早期的嬰兒車。在1930年代,因為新材料的出現,嬰兒車開始普及,廣為使用。手推滑板車(push scooter)是由Denis Johnson在1819年發明,主要是木頭製的。機動滑板車最早是以的形式問世,在1915年短暫的流行一陣子。鋁製摺疊滑板車在1990年代推動了手推滑板車的流行電動滑板車最早是在2003年問世。1882年時,斯德哥爾摩的體育報紙報導了,可以在冰上和雪上前進。1965年,Owen Maclaren設計了輕量的鋁框嬰兒車,讓嬰兒車進一步的流行。1960年代和1970年代,滑板大受歡迎,取代了幾乎完全消失的kick scooter。
腳踏載具
腳踏三輪車是由兩位法國人布蘭查德(Blanchard)和馬奎爾(Maguier)於1789年發明的。它早於1817年德國卡爾·德萊斯(Karl von Drais)發明的自行車(當時的自行車直到19世紀60年代才使用踏板)。三輪車一直到1876年,詹姆斯·斯塔利(James Starley)推出了考文垂槓桿三輪車(Coventry Lever Tricycle),這部側輪雙軌槓桿驅動的車輛引發了英國的三輪車熱潮,三輪車才開始流行起來19世紀90年代,斯塔利的的流行引發了,才取代了三輪車。
人力四輪車發明於1853年,並一度受到歡迎,後來在1896年出現了有引擎的。卧式自行车是1893年發明的,躺車(封閉的卧式自行车)是1927年發明的。是Mochet在1932年發明的。第一個量產的電動躺車是。
租用
雖然微型交通工具早已可供用戶購買,但正是這些交通方式的——用戶無需購買或存放即可使用最近的微型交通工具,並方便了單程出行的靈活性——才導致了微型交通工具在可用地區的增長共享經濟的興起導致許多城市的微型交通工具的使用量大幅增加,首先是公共自行車共享系統的引入,然後是私人資助和運營的無樁共享單車和電動滑板車 (e-scoter) 車隊。大多數早期的自行車共享服務都指定了需要取車和停放車輛的地點或停靠點。從2022年起,所謂的混合模式、已開發了可以同時在有和沒有停靠點的情況下上鎖的鎖系統,以及相容的物聯網 (IOT) 平台。
21世紀
無樁的自行車共享在2000年出現,無樁的電動自行車共享,則是在2017年出現。
新的自行車共享系統是無停車樁的模式,使用者可以在任何地方結束其騎乘,停車,結束微型载具服務,或是停在某塊地理围栏內的區域。無停車樁的共享自行車最早是出現在中國的大都市,一開始只是傳統的自行車,但也成為後來電動自行車、電動滑板車共享系統的樣板。智慧型手機供應鏈帶來了相對廉價的電池、顯示器和GPS接收器,為全球內的無樁服務提供了易於獲取的組件。在中國以外的地區,很多無樁的非電動自行車共享已經消失,許多公司則在2019年切換到電動滑板車。
共享電動滑板車是近年來成長速度最快的交通工具,每年的成長率約4%。比較起來,美國的共享自行車花了8年才有13%的普及率,而共享汽车共享自行車花了18年才有16%的普及率。
微型载具普及,被大眾接受
微型载具的快速擴展也帶來一些問題。有些城市因為突然出現的大量共享無樁自行車,而措手不及,特別是一些公司在沒有獲得政府核可就投入運營的情形西雅圖在2018年成美國第一個設立永久性監管許可證的城市,要求共享無樁自行車運營商需符合特定要求才能提供服務。許多其他城市也開始效法,訂定監管框架,核可這類服務,並且和現有的運輸設施可以往無縫整合的方式邁進。
運營者、使用者以及政府已漸漸形成平衡,往突顯微型載具優點的方向前進。根據報導,目前已有四分之一到三分之一的汽車交通改為微型載具,許多使用者也表示是因為有微型載具的選擇,他們才能進行旅遊。微型载具取代汽車成為旅遊交通工具的潛力,以及創投進入此產業帶來的經濟機會,使得像福特汽车和通用汽车等國際車廠也投資微型載具服務。
不過,資料顯示微型载具也取代了公共交通(例如公車)和步行,因此人們也開始考慮電動微型载具(例如電動滑板車)的生命週期碳排評估,以及微型载具服務公司的長期存活率,因為各產品的差異不大,而營運成本高達上百萬美元。
依照報導,2019年美國微型载具潛力最高的十個城市依序是檀香山、新奥尔良、纳什维尔、芝加哥、夏洛特、紐約、波特蘭、匹兹堡、洛杉矶和旧金山。
基礎設施
許多的微型载具是道路車輛,在道路設備上可以使用現有的道路基礎設施,不需再進行投資。微型載具的基礎設施包括專用道路、配合的斜坡、以及有樁的停車點。腳踏車買賣的全球市場比其他商業模式要很多,原因是腳踏車共享或是訂閱租用的服務是近年來才出現的。不過,在2021年,微型载具買賣/零售市場的成長率比微型载具租用市場的成長率要低很多。
租用
在討論微型载具時,(Mobility as a service、MaaS),也就是以軟體服務的方式提供载具租用,使消費者可以租用載具,短間使用。有一種付費方式是單次的付費,其中包括開始使用載具的基本費,以及以分計算的使用費,在使用結束時支付(依Bird的付費方式)。訂閱制是另一種付費的方式,定期支付資費,就可以在訂閱期間內使用載具。根據波士頓諮詢公司的資料,微型载具市場中,訂閱制的成長最快,2030年的複合年成長率預計可以到30%。美國的微型载具共享和租用市場正在成長,2019年比2018年增加了約60%。2019年有1.36億次微型载具的使用.其中有九千多萬是無樁的載具,其餘的四千多萬是有樁的載具。
問題
有關微型載具,有許多機械、電氣或是人因相關的危害,因此需要採取積極的政策措施以減少傷亡。微型載具的安全隱患主要可以分為機械、電氣和人因三類。像跌倒、和物體、行人或是其他車輛的碰撞都屬於機械風險,結構或框架的故障,或是剎車問題也是機械風險。電氣風險包括電池充電相關的問題、因為電池短路造成的火災、以及軟體故障造成的剎車問題等。上述的風險都算是人因風險,人因風險也包括和使用者預期以及合理可預見的使用案例有關的問題,例如和使用者姿勢相關的問題(例如因為把手位置和踏板寬度造成的身體前傾姿勢)T,或是緊急控制(例如煞車)是否方便操作,這些會影響使用者在緊急時可以應變的能力,這些也是人因風險。
安全性
共享滑板車的盛行,以及微型载具的使用,也讓這些載具更容易行駛在較擁擠的區域,可能會增加事故發生的風險,特別是騎乘者多半沒有戴安全帽。
目前已有許多因為微型载具(特別是電動滑板車)造成的傷亡,因此需要更嚴格的個人安全法規以及政策。在2015年至2019年之間,美國有330起和微型载具起火相關的事故,造成超過九百萬美元的財產損失。另外,從2015年到2018年,自平衡滑板車的使用已讓七千人因為跌倒而進入急診室。
圖集
Jersey Gardens Mall 24 - Segway.jpg|Segway、hoverboard、、電動腳踏車
File:Wheels for everybody.JPG|各種不同的20世紀微型載具
NazcaFuego.JPG|卧式自行车
HONDA StepCompo.jpg|第一台摺疊的電單車Honda Step Compo
C5 Alive rally.jpg|Sinclair C5,第一個大型量產的電動躺車(electric velomobile)
Mobility scooter zoo.jpg|電動代步車
Roller Buggy.jpg|滚轮婴儿车
Pyongyang Golf Course (17291627396).jpg|電動高爾夫球車
Boy riding Solowheel.jpg|Solowheel
2022.07.06 Shared electric kick scooters at the public transport stop in Tomaszów Mazowiecki, Poland.jpg|波蘭的共享電動滑板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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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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