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得拉巴的穆斯林进行自笞,悼念侯赛因·伊本·阿里的殉难]]
自我鞭笞()是用鞭子或其他造成疼痛的工具,鞭笞自己的一种戒律和奉献方式。 以基督宗教为例,自我鞭笞是在教义的背景下进行,被视为一种; 它通常被用作一种修炼,目的是让鞭笞者分担耶稣的苦难,将他们的注意力集中在上帝身上。
实行自笞的主要宗教,包括基督教和伊斯兰教的部分分支;埃及和希腊罗马的一些教派成员,也会实行这种仪式。
基督宗教
期间进行的忏悔者(magdarame)]]
基督教历史中的基督徒曾进行过各种形式的,包括自我否定、穿粗布制成的和戴锁链、禁食和自我鞭笞(通常使用一种被称为“”的鞭子)。 有些基督徒引用《圣经》中的文字为这种仪式辩护,例如:有些解经家引用使徒保罗所述“我要克制自己的身体” (),将其解释为自我施加的身体鞭笞。 进行过自笞的著名基督徒,包括:新教改革家馬丁·路德; 以及公理宗作家,她进行自我鞭笞是要“提醒自己在上帝眼中持续的罪孽、堕落和卑鄙。” 普世聖公宗内部的牛津运动成员,以戒律形式进行自我鞭笞已经变得“相当普遍”。
11世纪,罗马天主教本笃会修士伯多祿·達彌盎教导信众,灵性应该通过体罚来体现,他告诫那些追随基督的人,要在背诵四十篇詩篇的时间内进行自我鞭笞,并在教會年曆的圣日增加鞭笞的次数;達彌盎同时认为,只有与基督一同受苦的人才能得救。
16世纪,日本基督教也有自我鞭笞仪式。当时,被耶稣会传教士转变成基督徒的日本人,对耶稣受难深表同情,他们乐于自我鞭笞以表达虔诚,最早的记录出现在1555年九州丰后和平户地区。 日本信徒在游行过程中戴着荆棘冠冕,背着十字架,前往被他们指定为十字架山的地方。 许多早期基督徒认为,为了更接近上帝,一个人需要真正经历基督的痛苦。 他们之中的一些人认为,使徒保罗在《羅馬書》和《歌羅西書》的书信中,暗示要造成身体伤害才能更接近上帝。
自我鞭笞也被视为一种净化形式,通过净化灵魂来忏悔世俗的放纵。自我鞭笞也被用作今生的惩罚,以避免来世的惩罚。 认同自我鞭笞的人认为,他们需要在精神上分担耶稣的苦难,并继续不间断地实践,无论是在公开还是私下采取行动。 然而自圣经时代以来,犹太教在很大程度上将赎罪日视为精神的赎罪,通过禁食和自省,以及对“刻苦己心”诫命的其他解释来实现,而不涉及对自我身体的伤害。
伊斯兰教
击打自己的信徒]]
十二伊玛目派的许多信徒试图通过自我鞭笞,来效仿伊玛目侯赛因,犹如基督徒试图效仿耶稣基督。这可以通过公开的仪式(matam)进行,什叶派中相对应的鞭笞者称为马塔姆达里(matamdari)。马塔姆仪式通过参与者之间共同的宗教信仰,建立深厚的联系,从而重申自己的信仰和人际关系。尽管这种仪式具有暴力性质,但与之相关的信念使其成为一种受部分人肯定的宗教仪式。 每年阿舒拉节(即穆哈兰姆月的哀悼日)在世界各地的许多什叶派社区,都会举行大规模的游行活动,纪念卡尔巴拉战役和伊玛目侯赛因的殉难。在这些游行当中,有些信徒会用“锁链鞭”(zanjerzani)、赤掌击打自己的胸部或割伤自己,罕见情况会用刀刃等尖锐物体击打自己的后背。这种情况在许多国家都有发生,包括:印度、巴基斯坦、伊拉克、阿富汗、伊朗、沙特阿拉伯、黎巴嫩、美国和澳大利亚。
伊斯兰教对自我鞭笞持有争议的态度,有些什叶派领袖认为这是违反教律的行为,伊朗和沙特阿拉伯法律实际上禁止这些活动。2008年,英国的一名居民,被指控鼓励其子女自我鞭笞,此案件引发人们对自我鞭笞的广泛谴责。认同自我鞭笞者称不应鼓励儿童自我伤害,但认为由成年人自愿实施的自我鞭笞仪式,具有重要的宗教意义。 然而,一些什叶派领袖也担心这种做法会损害宗教声誉,建议人们改为献血。
另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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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祭
- 忏悔
- 苦修
- 宗教虐待
- 自我傷害
- 自我毁灭
- 受虐型人格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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