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杜茲伯國()是神聖羅馬帝國的一個伯國,其首府為華杜茲鎮,現位於列支敦士登親王國境內。
地理
華杜茲伯國位於施倫堡領地以南,其範圍與現今列支敦士登的相當。該領地涵蓋了現今的巴尔策斯、普兰肯、沙恩、特里森、特里森貝格和華杜茲。
歷史
1342年,華杜茲伯國從分割而成,首任伯爵為。1392年,韋爾登堡伯爵家族的統治結束,四年後,即1396年,華杜茲伯國獲得地位。1416年,華杜茲伯爵家族絕嗣後,該領地成為的封地,並由其統治至1507年,之後轉由掌控,並進一步收購了北方毗鄰的施倫堡領地。
1507年,華杜茲伯國轉由蘇爾茨伯爵掌控,並進一步收購了北方毗鄰的施倫堡領地。1613年,兩個領地被共同出售給。然而,由於(1650年–1686年)濫用職權,發動大規模的獵巫運動,並非法侵占被處決者的財產,1681年5月12日,神聖羅馬帝國對費迪南·卡爾啟動帝國執行,並委託采邑修道院長負責執行。1684年,費迪南·卡爾應皇帝利奧波德一世之命被捕。1684年6月22日,帝國宮廷法院正式剝奪其統治權,並命令其家族歸還非法沒收的財產給受害者家屬。
兩片領地被轉交給他的弟弟。然而,由於霍恩埃姆斯家族負債累累,無力償還賠款,1692年皇帝對兩塊領地進行,雅各布·漢尼拔三世被剝奪了所有處置權,負責人仍由肯普滕采邑修道院長擔任。最終,在對受害者家屬及其他債權人施壓後,他們同意放棄一半的賠償請求。1699年,施倫堡領地以115,000古爾登售予列支敦士登親王約翰·亞當一世。經過漫長談判後,1712年,華杜茲伯國也以290,000古爾登售予列支敦士登親王。
列支敦士登王朝作為富有且具影響力的王室,長期尋求獲得帝國直屬領,以滿足晉升為帝國親王的條件。他們的夙願最終於查理六世時期實現,1719年1月23日,皇帝正式批准將這兩塊領地合併,成為今日的列支敦士登親王國。
參見
*列支敦士登历史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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