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部全民運動署(簡稱全運署、運動署)是中華民國運動部所屬機關,負責中華民國全民運動、社區運動與國民運動政策與推廣、學校體適能服務、全國體適能技能檢定與技術士證照業務、特定對象運動訓練、運動教練聘僱許可與管理事項。
歷史
*2025年1月24日,總統令公布《運動部全民運動署組織法》,第1條規定「運動部為辦理全民運動之全齡化與社區化發展,促進競技運動全民化、各層級賽事推廣、運動教育及技能發展,形塑運動文化,特設全民運動署」。
*2025年9月9日國民體育日,《運動部全民運動署組織法》施行,運動部全民運動署成立,署本部設於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三段131號(冠德大樓)。
組織架構
*署長一人,職務列簡任第十三職等,必要時得比照大學校長之資格聘任
**副署長一人,職務列簡任第十二職等
***主任秘書,職務列簡任第十一職等
;行政單位
*秘書室
*人事室
*主計室
*法務室
*資訊室
*政風室
;業務單位
*綜合規劃組
*運動健康組
*運動休閒組
*社區運動組
參考資料
*運動部全民運動署組織法 .全國法規資料庫
外部連結
*[https://www.sa.gov.tw 運動部全民運動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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