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至1999年间,以孙德林为首的五人犯罪团伙在以辽宁省沈阳市为主的地区犯下了一系列抢劫杀人案,共作案33起,杀死16人、杀伤4人,抢劫财物价值200余万元{{NoteTag|一说共作案43起,杀害21人、杀伤25人,抢劫财物300多万元,王文绪则是汪家仁的好友。1987年(一说1986年),二人密谋决定作案“赚快钱”。1991年,汪家仁和王文绪加入团伙。
1988年2月,团伙成员到沈阳市铁西区光明一校,烧毁三轮货车一台,价值1万元。
1989年7月,团伙成员到沈阳市红梅饼干厂,盗窃三轮摩托车一台,价值8千余元。
1994年5月19日上午,团伙成员到于洪区杨士乡大堡村,抢劫从抚顺骗来的一台金杯货车,并将司机唐洪伟杀害。事情很快传开,王文绪得知了此案,第二天便前去质问该案是不是他们干的,为何不找他参加,三人不置可否。事后,三人决定演一出戏,以将王文绪踢出团伙。几天后,三人约王文绪带着猎枪到新开河桥上,三人将猎枪丢入河中,表示从此金盆洗手,随后王文绪也将猎枪丢入河中向团伙成员奔去,被一枪射穿头部。两名团伙成员迅速钻入一直在启动中的出租车内,急速驶出饲料厂大院。
1998年2月,孙氏兄弟找汪氏兄弟借手枪未果,这使孙氏兄弟决定购买自己的手枪。12月14日、15日,该案在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庭审。
12月29日,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读了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省高院院长依法签发了死刑执行令,孙德林、汪家礼、汪家仁、孙德松、王文绪于当日11时43分被执行枪决。
表彰
1999年11月2日{{NoteTag|一说11月3日。
11月3日,沈阳市委書記徐文才、副书记朱锦到市公安局看望了侦破“3·8”串案的有功人员,并表示市里将拿出100万元重奖有功民警。
11月4日,辽宁省省长张国光给沈阳市公安局发来贺电。
11月6日,沈阳市委、市政府隆重召开大会,热烈庆贺“3·8”特大持枪抢劫系列案件胜利侦破,表彰有功集体和个人。
沈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决定,为表彰在破获“3·8”特大持枪抢劫系列案件中建功卓著的人员,授予杨加林、-{于}-凌舜、张学军、单强、王云阁“沈阳市人民功勋警官”荣誉称号。
后续
1999年12月,五犯伏法当月,由沈阳出版社出版,崔亚斌、刘忱所著的纪实文学作品《“3·8”大案》一书出版。2000年7月,《3·8大案》电视剧开播,《辽沈晚报》刊登了孙德林临刑前的自述。
注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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