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文物保护单位

乌鲁木齐市文物保护单位,即乌鲁木齐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由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公布的文物保护单位。自1979年起到2024年,共公布七批次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024年,乌鲁木齐市市文化和旅游局(乌鲁木齐市文物局)公布其中32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
|-
|苏联驻迪化总领事馆
|1917年
|天山区胜利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厅院内
|
|拆除
|-
|公安管理处
|1936年
|天山区西后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校院内
|
|拆除

第四批
2004年11月,6处古遗址、2处岩画、1处桥梁、9处历史文化代表性建筑列为第四批乌鲁木齐市文物保护单位。
|-
|巩宁城城墙遗址
|1772年
|沙依巴克区新疆农业大学西侧和南侧
|
|2007年列为第六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物保护单位
|-
|永丰乡烽火台
|清代
|沙依巴克区永丰镇
|
|2018年列为第八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物保护单位
|-
|那比依岩画
|战国至宋元
|达坂城区柴窝堡乡白杨沟村
|
|
|-
|丁克霍拉岩画
|战国至宋元
|达坂城区高崖子牧场东北
|
|
|-
|达坂城木拱桥
|1940年
|达坂城区达坂城镇
|
|2007年列为第六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物保护单位
|-
|石油局明园住宅楼群
|1952年
|沙依巴克区友好北路,明园院内
|
|
|-
|乌拉泊水电站
|1952年
|天山区乌拉泊水库北侧
|
|2007年列为第六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物保护单位
|-
|八一剧场
|1953年
|天山区光明路,北门广场西南侧
|
|2014年列为第七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物保护单位
|-
|新疆大学北校区第一教学楼
|1953年
|沙依巴克区友好北路,新疆大学北校区院内
|
|
|-
|新疆大学解放楼
|1953年
|天山区胜利路,新疆大学院内
|
|
|-
|兰州军区乌鲁木齐总医院医疗楼
|1953年至1955年
|沙依巴克区友好北路,中国人民解放军新疆军区总医院院内
|
|
|-
|新疆医科大学行政楼建筑群
|1955年
|新市区新医路
|
|
|-
|自治区人民医院门诊楼
|1955年
|天山区天池路
|
|
|-
|新疆人民剧场
|1956年
|天山区建中路,南门广场东侧
|
|2007年6月,列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物保护单位。2013年3月,列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

第五批
2008年5月,4处近代建筑被列为第五批乌鲁木齐市文物保护单位。

第六批
2015年8月,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公布第六批乌鲁木齐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公布13处第六批乌鲁木齐市文物保护单位。

第七批
2024年10月,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公布《第七批乌鲁木齐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共计4处被列入名单。

米东区
2007年,昌吉回族自治州米泉市与乌鲁木齐市东山区合并,成立米东区。至少在2024年印发的《公布乌鲁木齐市32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中,将位于米东区境内,原昌吉回族自治州文物保护单位及米泉市文物保护单位划归为乌鲁木齐市文物保护单位,共计5处。

参考来源

评论 (0)

  • 还没有评论,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