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定業(),字義存,號靜溪、又号五峰,江南蘇州府太倉州崇明縣籍,長洲縣人,清朝政治人物。
生平
宋定業來自蘇州長洲宋氏家族。祖父宋學朱,本生父宋宓,本生母為管正傳妹,兄宋廣業。宋定業為宋宓第三子,出嗣叔父宋德宏。
宋定業為崇明歲貢生,歷任內閣中書、刑部江西司主事。康熙三十五年(1696年)康熙帝親征準噶爾之役時隨左都御史于成龍督運中路軍糧,以軍功升兵部武庫司郎中,授光祿大夫,任方略館纂修官,因詿誤罷官,四十六年(1707年)起復原職歸里。雍正九年(1731年)卒,享年八十歲。
家庭
夫人為繆彤第四女(1653-1676);繼妻為葉有聲長子葉翔龍女(1653-1684);側室馮氏。有四子宋師曾、宋志夔、宋志契及宋暎。還有四女:長女許配通州學正吳平甫,未婚早卒;次女嫁王鏊裔孫王天錫(王天錫母為繆彤女);三女嫁監生王於賓;四女嫁訓導程馬仁。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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