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璟

周璟(),江西九江府瑞昌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周璟是洪武二十九年(1396年)丙子科江西鄉試舉人,授刑科給事中,三十五年(1402年)七月陞刑科左給事中,同年十月再陞刑科都給事中,永樂元年(1403年)以督餉功陞山西右布政使,十三年(1415年)陞山西左布政使,撫綏人民有法,卓然有政聲,後調陝西左布政使,宣德四年(1429年)因任滿九年得賜正二品祿。

宣德八年(1433年),行在都察院論劾周璟造私宅佔用官磚石之罪當斬,又揭發他逢迎小人而謫為雲南右布政使,正統元年(1436年)南京工部右侍郎鄭辰奏劾他在居妻喪時繼娶再醮之婦,命冠帶閒住,然而他在正統五年(1440年)指居妻喪時嫁娶應該無罪,乞求明英宗召集禮官儒臣商議祈求復職,明英宗惱怒其無恥行徑,下令斥還原籍,去世後葬在縣北莊家山,有敕賜碑額,入祀鄉賢祠。

引用
參考文獻
*同治《瑞昌縣志》·卷八·人物志
*《明太宗文皇帝實錄》·卷十上、卷十三、卷二十一、卷一百六十八
*《明宣宗章皇帝實錄》·卷五十八、卷一百三
*《明英宗睿皇帝實錄》·卷十六、卷六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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