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德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
生平
1970年7月,李德明出生,毕业于中共中央党校。
李德明早年先后出任吉林省白城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中共洮南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中共镇赉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中共白城市洮北区委副书记,白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等。
处分
2016年7月28日,李德明出任白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书记、局长期间,副局长杨某某、张某某违规接受下属单位负责人陈某自费宴请,陈某酒后突发心脏病死亡,杨某某、张某某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处理,李德明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落马
2025年1月9日,李德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已主动投案,接受吉林省纪委吉林省监察委员会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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