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宣厓(,),中文傳媒常音譯為李善愛。她自2014年起也兼任國家人權委員會非常任委員。2017年3月6日,時任大法院院長梁承泰提名李宣厓接替出任憲法法院法官,隨後由當時代理總統職務的國務總理黃教安正式任命,她隨即於同月29日正式就任。她於2023年3月28日離任憲法法院法官,其職務由同月31日就任的金炯枓接替。
評價
提名李宣厓的時任大法院院長的梁承泰稱李宣厓“精通司法實踐與理論,對社會整體有著廣闊的視野”,以及“作為國家人權委員會委員,為了提高社會的人權意識與促進弱势群体的人權作出了重大的貢獻”。《》的評論稱李宣厓有溫和保守主義傾向,而《韩国先驱报》則稱李宣厓在2019年的憲法法院中與由正未來黨提名的同屬温和派。
李宣厓在兼任國家人權委員會非常任委員期間曾表示反對限制調查機構提供通訊資料,以及介入國家情報院取消脫北者訪問聯合新聞中心,並因此等決策而備受爭議。大韓民國國會此後於2017年3月24日通過的人事聽證進展報告中稱李宣厓“作為國家人權委員會委員,對於侵犯人權的行為未能夠採取具備前瞻性的態度,在禁止歧視等活動中的表現也比較被動”。,金賢龍比李宣厓年長3歲。李宣厓與金賢龍育有2個女兒。在2024年12月17日稱代理總統僅可在總統缺位時方可任命法官,而時任總統尹锡悦只是處於停職狀態,因此當時身為代理總統的國務總理韩悳洙無權任命憲法法院法官,然而憲法法院公報官李鎮於同日舉行的記者會提及了當時代理總統職務的國務總理黃教安於2017年3月任命李宣厓為憲法法院法官的前例,並繼而指出代理總統可以任命憲法法院法官。憲法法院於2025年3月24日駁回對韓悳洙的彈劾案,但其中多數意見認為韓悳洙拒絕任命憲法法院法官候選人違憲。
參考資料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