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黎巴嫩國(,;又譯大黎巴嫩邦)是1920年至1926年間法屬敘利亞及黎巴嫩託管地下的自治國家,1926年脫離敘利亞聯邦改隸為黎巴嫩共和國()。
背景
起源
的範圍]]
在1861年,歐洲國家與鄂圖曼帝國談判通過,同意在帝國的地方成立黎巴嫩山穆塔薩勒夫領,來保護當地的基督徒人口。到一次大戰過後,該穆塔薩勒夫領與其他周邊分區合併,成為大黎巴嫩國,面積多了大概一倍。
詞源
“大黎巴嫩”()首先由黎巴嫩學者 Bulus Nujaym 和 Albert Naccache 在1919年巴黎和會期間提出。
Nujaym 曾經在1908年出版了很受歡迎的書本《La question du Liban》(黎巴嫩問題),該書的550頁中提出了成立大黎巴嫩國的理由,認為擴大版圖是對黎巴嫩的經濟穩定有必要。
巴黎和會
宣佈大黎巴嫩國成立]]
在巴黎和會期間,黎巴嫩由馬龍尼的牧首 Elias Peter Hoayek 代表,他在1919年10月27日和會裏提出了建議,希望擴大黎巴嫩山穆塔薩勒夫領的範圍。雖然這些地區並非主要由基督徒聚居,但他仍認為這些地方是黎巴嫩的自然一部分。該提議有部分是基於穆塔薩勒夫領有一半人口因而喪失,而當地教會希望擴大的版圖能夠更有效地為居民提供食糧。擴大的地區包含了的黎波里、貝魯特、賽達、和推羅這幾個大城市,和他們的周邊地區。
參見
- 敘利亞及黎巴嫩託管地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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