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臺灣,護理學屬於需要認證的專業,並且需要進行額外的專業課程訓練。臺灣的健康法規及實務操作皆由中華民國衛生福利部規範。
護理教育
在臺灣,護理專業根據培訓時間長短分為三類,類似於美國系統中的執照護理師、註冊護理師及高階註冊護理師。護理師(專科學校)需修讀5至7年;護理師(普通大學)需修讀4年;而護理師(在職專班)則需修讀2年。
完成培訓後,護理師需通過考試才能獲得執業資格。執業2年後,護理師可選擇進一步進修,專攻如麻醉或燒傷護理等專科領域。
課程設計方面,必須完成基礎護理理論與實習課程,取得畢業證書,且依照《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每6年完成指定範疇之繼續教育課程且課程積分須達到120點。提供基礎護理理論與實習課程的機構有:
- 公立或私立專科學校,修業年限為五年,招收國中畢業生。舊制三專部招收高中畢業生,於1990年代全數廢除三專制度。
- 公立或私立普通大學、科技大學
- 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專科及以上學校
其課程種類包括有:護理科系、助產科系、護理助產科系
還有部份大學設有護理研究所,提供碩士班或博士班,碩士班常見的分組有:
- 成人衛生護理組
- 婦產護理組
- 兒童護理組
- 精神及心理衛生組
- 社區衛生組
- 健康管理組
- 長期照護組
- 專科護理師(Nurse Practitioner)方面,根據中華民國護理人員法,第7條(護理師或護士名稱之限制)
**第7-1條(專科護理師之甄審)辦理。資格是具有內(外)科相關領域臨床實務經驗3年以上。考試形式為第一階段筆試60分及格、口試及實地考試均以60分(口試得保留2次機會)。證書有效期限為6年。證書需要展延者,須從事執照相關職位2年以上並進行240點以上學術活動、技能教育才得申請展延。
參考資料
外部链接
*[http://www.twna.org.tw/ 台湾护理学会]
*[http://www.acshn.org.tw/UploadFile/News/20159301110711L10S7WD.pdf 台湾学校卫生法]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