稽察覺羅學

稽察覺羅學,或稱稽察八旗覺羅學,為清朝管理稽查八旗覺羅學的職官。

建置
雍正七年(1729年)設置八旗覺羅學,八旗每旗各一所,由王公大臣八人總理各旗學務,並以京卿堂官八人分別稽察各學,稱稽察覺羅學,執掌稽察覺羅學課程、教職教學情形。出缺時,由吏部於都察院、通政使司、詹事府、國子監、大理寺、太常寺、太僕寺、光祿寺、鴻臚寺等衙門堂官內開列符合資格人員名單奏請欽點。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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