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口調查簿為台灣日治時期由臺灣總督府為管轄台灣人民所制定的人口調查資料,也是台灣歷史上首次的全方位戶口調查資料。
歷史
1895年马关条约簽訂後,日本獲得歷史上的第一塊殖民地,但台灣與日本本土的習俗、文化及語言均不相同,旋即受到了台灣人的武力抵抗,明治36年(1896年)日本在台灣制定《臺灣住民戶口調查規則》為臺灣歷史上首次制定的戶籍法規,之後又於明治36年(1903年)公布《戶口調查規程》為之後的戶口調查做準備。
類型
戶口調查簿依照類型可區分為兩種:
本籍戶口調查簿-黑色印刷,紀錄設籍於臺灣之本籍者,以戶主為本,按戶編制,依地番號順序裝訂。
寄留戶口調查簿-紅色印刷,紀錄未設籍於臺灣之寄留者(外國人、日本人、朝鮮人等),以世帶主為本,按世帶編制,依地番號順序裝訂。
其中依照版面設計可再各自區分出甲乙兩號(寫於調查簿之右下方框內),甲號為首頁,寫有戶籍地址,乙號為第二頁(含以上),僅有住戶資料的表格,用於人口眾多的戶口資料。
而本籍戶口調查簿可在以大正9年為分界線,再區分出兩種不同版本的新舊版戶籍資料簿,差異在於因戶口調查法的更改,而修改其中的內容資料:
舊簿-廳制時期,記載明治38年(1905年)至大正9年(1920年)間的戶口資料,寫有種族、種別、及是否有吸食鴉片及纏足等詳細內容,只有警察單位才可閱覽。
新簿-州制時期,記載大正9年(1920年)至昭和20年(1945年)間的戶口資料,沒有種族、種別、及是否有吸食鴉片及纏足等詳細內容,可開放大眾閱覽,可當作戶口之戶籍證明使用。
其中若是原先登記時是使用舊簿的戶口,在1920年後也無其他更換成新簿的必要性,則會繼續使用舊簿格式使用,但會將原先的種族、種別等詳細欄位塗黑。
族稱
族稱為日本人所使用的欄位,代表其於日本國內的地位及身分,有以下三種類別:
種族
種族的認定依據目前稍未確定是以血緣為依據還是以語言為依據,但共有以下幾種類別:
種別
由警察人員依戶口實查結果分為三種填列,第一種每年查一次,第二種每六個月查一次,第三種每個月查一次。
阿片吸食
是否獲得特許得以吸食鴉片的欄位,有以下幾種類別:
纏足
婦女是否有纏足習慣,有三種類別:
不具
有無身心障礙,有以下幾種類別:
種痘
有無接種天花疫苗及次數等內容,有以下幾種類別:
圖片
File:Taiwan Census Paper 1906.png|1906年沿用舊式調查簿格式的戶口調查簿(種別欄已塗黑)
相關條目
- 戶籍謄本
- 戶口名簿
- 臺灣戶籍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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