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以良

林以良(),字其元,廣東廣州府增城縣龜峰舖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林以良是嘉靖十年(1531年)辛卯科廣東鄉試舉人,授浙江建德知縣,用禮法改變陋習,禁止淫祠、浮屠、溺女、火葬等行為又在縣內修建二塔,設置文廟祭器,饑荒時煮粥救活人民,在任九年後調橫州知州,建德人為他立碑紀念。他出仕後自有俸祿,於是把家田宅都給與弟弟,被視為孝友的行為。

引用
參考文獻
*民國《增城縣志》·卷十九·人物二

评论 (0)

  • 还没有评论,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