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大琮

黃大琮,字梅修,福建閩縣人,清末民初官员。

光緒十四年戊子科舉人,歷充四川總督署文案,二十年署四川營山縣知縣,三十一年署彭水縣知縣。光緒三十三年以“聽斷不明性情苟且”被革,候補縣丞,光緒三十三年充郵傳部統計処收掌,調查滇越鐵路委員,旅次著有《鎮南雜詠》,宣統三年奉督憲札委督署文案差,同年發往廣西分省補用,歷充營務署提調,代理臨桂縣知縣。辛亥革命时,軍政府委署桂林府知府,梧州府知府,海軍部南洋巡閱使行營秘書。

民國2年9月,黃大琮任海軍部副官,淞滬亂事出力,民國3年5月政事堂存記,給予四等文虎章,民國3年9月給與七等嘉禾章,民國4年7月授中大夫,民國5年5月任海軍部秘書,7月免,發往直隸簡任職存記,曾任冀縣知事,河間監防員,民國8年3月以辦理災賑出力以簡任職存記升用。

註釋

评论 (0)

  • 还没有评论,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