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绍峰

郑绍峰(),贵州兴义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

生平
1970年3月,郑绍峰出生在贵州省兴义县(今兴义市)。

1991年8月,郑绍峰成为贵州省龙里县农业局工作,期间于1996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24年2月,郑绍峰成为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

2025年5月14日,郑绍峰因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和涉嫌受贿犯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2026年7月14日,郑绍峰因受贿罪被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20万元,其违法所得及孳息被依法追缴。法院认定,郑绍峰在2004年至2024年间利用担任贵州省龙里县水场乡党委书记、招商引资局局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贵州省贵龙城市经济带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副董事长,黔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福泉市常务副市长,黔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惠水县委书记等职务便利,在项目承揽、资金拨付等事项上为他人提供帮助,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760余万元。宣判后,郑绍峰表示服判不上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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