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联盟理事会秘书处

欧洲联盟理事會總秘書處(,缩写:GSC),简称理事會秘書處(),为負責協助歐盟理事會、歐盟理事會主席、歐盟高峰會和歐盟高峰會主席的秘书事务机构。總秘書處由領導。秘書處分為七個總署,每個總署由一個署長負責管理。
秘書處設在布魯塞爾的歐羅巴大廈。

現任秘書長為。

任務

  • 秘書處「應密切、持續地參與組織、協調和確保理事會工作及其年度計劃實施的一致性」。這涉及「傳統任務」,例如規劃、召集和組織會議(每年約100次理事會會議,以及超過3500次工作小組會議和其他聚會,例如理事會特別會議或歐盟與其他國家的會議),安排房間和翻譯,製作會議記錄,透過保存檔案充當理事會的登記員和記憶員,並擔任國際協議的保存人。
  • 秘書處擔任歐盟輪值主席國的法律顧問和政治顧問。它向主席提供建議,特別是在制定理事會決議和其他法案所參考的妥協方案。秘書處法律事務處的成員出席所有重要會議,就討論中提出的問題提供建議,並澄清某些程序的法律問題。法律服務部門也在歐盟法院、歐盟普通法院和歐洲聯盟公務員法庭上代表理事會。

組織
總秘書處的組織形式由理事會以簡單多數票決定。秘書長也由理事會任命。

總署

  • 組織發展與服務(ORG)
  • (LIFE)
  • 外交、擴大與公民保護(RELEX)
  • (JAI)
  • 環境、教育、交通與能源(TREE)
  • 通訊與文件管理(COMM)
  • 經濟事務與競爭(ECOMP)

以下部門由副署長領導:

  • 總務與機構政策(GIP)
  • 翻譯服務(LING)
  • 數位服務(SMART)

參見
*共同外交與安全政策
*歐盟外交與安全政策高級代表
*歐洲聯盟歷史
*歐洲議會議長

資料來源
衍伸閱讀
*
*
*
*
*
*
*

外部連結
*

评论 (0)

  • 还没有评论,来抢沙发吧。